1个正式工背后1.8个临时工:如何破解四大困境?
碧翰烽/文
关于这份重磅调查报告,有三组数据值得关注与研究:
一是在职人员与临聘人员的总数比例:1.8倍。A县临聘人员总数约28806人,在职人员总数约15580人,临聘人员总数是在职人员总数的1.8倍。
二是在职人员与临聘人员的收入差距:7.9倍。A县临聘人员总工资预算小于在职人员总工资预算的四分之一,临聘人员人均年收入约1.61万元,在职人员人均年收入约12.83万元。
三是临聘人员总工资超过全县总税收。2022年,A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02亿元,其中税收收入4.14亿元,同年上级补助收入为42.3亿元。临聘人员总工资支出4.6亿元。
能够看到这样较为详尽的调查报告,一个方面说明问题之突出,另一个方面也说明解决问题之决心与态度。
我以为,至少有四大困境,需要我们好好思考,应该如何加以破解?
第一,临聘人员数量应该如何控制?需不需要一个基本原则?是应该少于正式人员,还是等于或多于正式人员?
谁来招聘?谁来把关?聘用的必要性重要性应该如何论证?该不该设立一个合法合理的人员比例标准?
比如,各个地方都按要求配备了辅警,有的地方还出台了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对辅警的招录、条件、管理等方面进行规定。但是民警与辅警之间,应该以怎样的比例最为合适?有的地方是1:1,有的地方可能达到了1:2或3。如此该作怎样的限制与控制?
还有,临聘人员的招录标准与程序,如何才能保证公开公平公正?否则可能导致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人员进口难以真正控制,说不定就成了关系户的“池子”。
第二,临聘人员薪酬待遇应该如何保证?基本标准如何确定?
一者,从现实条件来看,同工同酬是很难的,但是否该清晰确定正式人员与临聘人员的职责任务?保持基本的边界。
二者,临聘人员与在职人员工资收入应该保持怎样的差距?需不需要有个底线标准?最起码要做到收入与工作付出相对等。像有的临聘人员已然成为单位工作的主力军,其作用与贡献远远超过正式人员,却拿着微薄之工资。
第三,就当前一些地方财政状况,还能不能用得起临聘人员?
临聘人员工资已经超过了总税收,但与在职人员相比较,其实还是小头。有的地方基本成了吃饭财政。如此情形下,还能不能用得起临聘人员?如果要用得话,钱从哪里来?有的地方采取自筹,这可能又会衍生另外的问题。
第四,如果全部取消临聘人员,现有工作会受到多大影响?
这也是比较现实的问题。就是有的单位一旦全部取消临聘人员,工作还能不能正常运转?恐怕是要打个问号的。这其中至少涉及两个方面的问题:一个是正式人员编制配备是否合理或到位?按照现有的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人员配备是否科学?一个是如何用科学有效的办法考核管理正式人员?防止一部分人干、一部分人看、一部分人在捣乱。这其实也是一些单位不得不聘请临时人员的原因所在,不是缺人,而是缺干活的人,缺能干活、想干活的人。
有人或许会问,到底应该怎么办?其实就是精简机构人员,包括过去曾经推行过的停薪留职、人员分流等等,都是可以考虑的办法,不仅可以减轻负担,还可以搞活市场与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