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判决赔偿 2000 元,特斯拉想要 500 万元,这差距有点大。
特斯拉声称“上海车展事件”使其遭受了超过1亿元订单直接损失、数千万元商誉损失,这个损失对不对先放一边,特斯拉在本案诉讼过程中,的确产生了数十万元的维权成本(资产评估费、专家意见费、律师费等)。
特斯拉方面为了推进事故车辆鉴定以自证清白,在西安李女士将车辆出售后,找到买家,将涉案车辆重新买了回来,并垫付了鉴定费用,前后花费数十万元,才有了如今的事故真相。
有特粉认为,两千元的赔偿金额不具有威慑力,‘按闹分配’是不合理的维权方式。这是不是说明,以后有不合理的诉求,就通过‘闹’来解决?
李女士在没有充分证据证实的情况下,采用拉横幅、喊口号、使用侮辱性言辞,在网络媒体发布不实言论等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明显已经超出进行维权的合理界障,
她的确给特斯拉的企业形象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社会评价降低,经济损失严重,应认定已损害了原告的名誉权,应承担侵权责任。
现在但凡提到特斯拉,就是“刹车失灵”,说不影响是假的。这两年特斯拉销量虽然不低,但若没有这个负面,那销量至少翻倍。搞得特斯拉车展都不参展了,所以特斯拉损失过亿或许并不夸张。
从特斯拉的角度出发,其认为李女士的行为导致特斯拉损失大量订单,因此索要天价赔偿,是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合理并不意味着合法。
或许是考虑到个人面对企业,本就是弱势一方,真要500万是不可能的事,过重的罚款也变相捂了那些真正需要发声的人的嘴,合理的罚款赔偿,和巨额罚金的恐吓,是两码事。
虽然特斯拉对外宣称,因李女士的行为导致特斯拉经济损失高达上亿元,但法院认为特斯拉所谓上亿元的损失与李女士的行为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因此,从法律角度出发,特斯拉的观点缺乏有效证据证明,不具备合法性。
所以二审,估计会要求李女士多承担些,只要比一审高,无论多少,对特斯拉都算惨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