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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才过去一周,亮亮丽君事件的评论就出现了大量针对这对夫妇的负面评价?

叶一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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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的认知,配不配他们的苦难》这篇文章很好地回应了目前网络上“他们的认知配得上他们的苦难”和“所有庆幸于自己为遭受苦难而保持沉默的人,在自己遭受苦难时也只配得上旁人的沉默”两种观点的回潮,其最后部分写得很深刻,值得长篇引用:

「……所谓“他们的认知配得上他们的苦难”的说法,在我看来,其实无非一些受众缓解这份焦虑感的一道防火墙——这对小夫妻“高杠杆”的买了期房?那我少贷一点买现房就是了!这对小夫妻生了孩子经济状况更加窘迫?那我不生孩子甚至不结婚就是了!这对小夫妻三观有问题,甚至疑似“小粉红”?那我三观正一点、见识开阔一点就是了……

可是这些指责,就像指责走在大街上被骚扰的女性穿着暴露、学校里受欺负的孩子自己“欠打”一样,本质上是一种“受害者有罪论”,而受害者有罪论最大的危害,是割裂了公众这个群体,让一个社会事件本应对全社会带来的刺痛感被截断和麻醉了。所有人最终得到的结论,从改善机制,变为了自己活的精明一些、小心一些、甚至更自利一些。同情和反思在这种氛围中消弭,所剩的唯有精致的利己主义。

所以我反对“他们的认知配得上他们的苦难”这种说法,我觉得更应该担忧的,是我们的认知连我们的苦难都配不上——当然,这句话化用自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名言,陀翁在蹉跎一辈子之后,说“我只担心一件事,我怕我配不上我所经历的苦难”,我想一个人,一个社会,每经历过一场苦难、一起悲剧,就应当有所反思、有所改进,方能以励前行所以苦难、错误与悲剧都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我们丧失了应有的同情,变的麻木,把每个个体的悲剧,真的只归咎于个体。

不要这样。

愿我们的认知能配得上我们的苦难。」

而在我看来,持有“他们的认知配得上他们的苦难”和“所有庆幸于自己为遭受苦难而保持沉默的人,在自己遭受苦难时也只配得上旁人的沉默”两种观点的人还忽略了一个重要的前提:

人的观念(或者说认知水平、道德水准)并不是完全由自己决定的,先天的优势与后天的运气从来不是均等地分配于每个人。对那些具有卓越思考能力的人使用的明智判断和良好行事的标准,未必适合用以要求其他人。有些人是需要付出一生努力去接近另一些人的起点的,对于在一个相对缺乏批判性思考和伦理(指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各种道德准则)意识的教育系统和信息环境中成长的人来说,这点尤为困难。甚至,很多人可能连作出认知努力的机会都没有,因为我们所接受的教育很少会告诉我们,保持观念上的健康可能比身体的健康更重要,以及如何去保持和锻炼它们。从这个角度来说,社会正义的本质就是要克服或缩小这种由非个人选择因素导致的差距,并使人们理解这些因素对每个人行为的影响程度。

只是我们人类,总是容易高估自己对世界和他人的理解,而低估自己的无知程度;高估在自己成就中的个人因素,而低估他人困境中的外部因素(Kestemont et al., 2014; Miller & Ross, 1975; Pronin, Lin, & Ross, 2002);高估人格因素对行为的影响,而低估情境因素的作用(Heider, 1958; Jones, 1990; Ross, 1977; Ross & Nisbett, 1991)……而无法认识到并在较高的程度上克服这些认知偏误,以与世界和人性的复杂性不相称的程度来解释他人的行为,这本身不也是一种认知水平的不足?

而且,如果一个社会只有那些有很高认识水平,道德上没有什么瑕疵的人才不会遭遇不公或者才配得到同情,那也许这个社会本身就存在着严重的问题。因为正如文章中所言:“权利这个东西,不是每个人必须先做道德完人才能拥有的。同情这种理念,也不是他人必须赞成你的每一个观点(或者你赞成对方的每一个观点或行为)你才应该施给他的。”而在一个有问题的系统中自我反思、自我改变,只会让我们自己愈发扭曲,从本应“改善机制”到变得“精致利己”。

说回亮亮丽君夫妇事件,还有很多问题我们是不知道的:

他们在维权失败后为什么要选择离职?离职后贷款买的房子怎么办?是退款了吗,还是仍要偿还贷款,或者因为无法偿付而影响一生的征信?如果退款了,为什么不去其他城市或较好的县城?毕竟对于有孩子的人来说,那里比起农村至少有更好的生活和教育环境。

打人者和开放商最后会付出怎样的法律代价?夫妇二人做了哪些违法和违规行为,要被相关部分封禁自己的社交媒体账号?(微博上甚至都无法关注他们的账号了)相关部门为什么没有维护反而是压制受害者?(虽然这个答案似乎是显然的……嗯,封禁他们账号是防止他们被网暴)

这些我们可能永远都不会知道,而这或许很大程度上,就是造成夫妇二人先前被指摘的行为的原因。因为正如微博上的一则评论所说,“让人心寒的从来都不是发生了什么,而是事情发生后如何处理。

我认为通过这个事件应当促使我们思考(哪怕仅仅是思考):当一个社会中的人们,要为维护和争取自己的正当权益而羞愧乃至后悔,会因忍气吞声而感到庆幸甚至窃喜,牺牲了个性、自由、快乐、健康、爱好和思考,以按照社会所希望的,并持续教育、规训、约制的标准化生活去努力,并自始至终对它“等到xxx就会好了”的暗中承诺深信、切愿、实行,但最终收获的不是否极泰来,不是柳暗花明,也不是下一个希望和生活目标,而是一个对你过去所选择的生活和其所延接的未来的全盘否定,那这些人们还有什么理由继续沉默、恐惧,或屈于甚至捍卫这种生活。

最后,如果我们不能理解个人意志和努力在系统中的有限性,不能意识到在我们这个社会中存在的对个体严苛却对权力宽容的倾向及其成因,不能理解放纵的政府比放纵的个人更具危险性,我们就难免会在每当类似事件发生时,去寻找那个不可能存在的“完美受害者”,直到有一天我们自己变成这种标准的审视对象。

编辑于 2023-11-27 22:24・IP 属地山东
锦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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