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个回答含有被封锁的答案1个

如何看待美国华裔青年网上发表反犹言论,被FBI追踪ip,恐因言获罪5年?

111
207个点赞 👍

个人背景,曾被美国联邦调查局(FBI)俄亥俄州哥伦布区 Civil right investigation team (民权调查小组)借调帮忙翻译并协助解释调查中的文化差异问题。所以对这个还是见过猪跑的。

FBI 俄亥俄小组给的感谢硬币, 还是很有特点的 :-)

然后来说说我对这个案子的看法:

在和朋友讨论”自由“这个词的时候,我总会和朋友提到对 <On Liberty>这本书的翻译问题。 国内现在通行的翻译是 论自由。 而我个人则更喜欢魏源的翻译 ”群己权界论“ 这涉及对自由一词的理解。

国内很多人提到自由,就是不受约束的,随心所欲的一种状态。而打破这种状态的行为,就会被扣上”不自由,虚伪自由“等。 但说这个的人往往忽视了西方的Liberty 这个词,更多是”个人行为与群体边界划分范围”。 这就导致了由于定义不同,导致很多时候,包括这个案子讨论下面举例也经常是鸡同鸭讲。

此外,对言论自由的边界,就算是西方各国,也有明显的区别,例如德,法,加拿大等,是明确禁止所谓的仇恨言论,即对特定群体的敌意性语言。 或者禁止对已经有明确界定的行为表达支持(如纳粹,恐怖主义等)。 但美国在第一修正案言论自由界定下,是不禁止仇恨言论 (hate speech) 但对 仇恨行为 (hate crime/action) 进行打击的。 很多讨论中,同样是把西方一箩筐装了,导致标准变来变去。 这个回答只具体到美国的言论自由和行为。

首先言论自由的一个很大一块,是“国会不能立法禁止言论自由。”这也是为什么美国不像德,法,加等通过立法禁止某些言论。

其次,对于个人的言论自由权,美国的具体要求是 ”There's no exception for hate speech under the First Amendment's protection for freedom of expression, unless the speech is direct, personal, and either truly threatening or violently provocative." (翻译如下: 在第一修正案对言论自由的保护下,不存在对仇恨言论的例外情况 【即仇恨言论也属于言论自由的一部分】,除非这种言论直接,针对个人,且真正威胁性或激进挑衅性。“ 即威胁他人被逮捕不是因为因言获罪,而是因为伤害(及可能性)获罪

而上面也列出了不属于言论自由的具体情况:直接的,针对个人的,且具有真正威胁或激进的挑衅性。 一旦符合这些条件,则被视为实际的且有效的威胁,不受言论自由保护。

而在这个案子里, 我们可以看看是否符合这个条件:

直接的(毫无疑义),针对个人的(此人明确说了目的地-康奈尔大学104W犹太人聚居地,和计划针对男性和女性的行为),具有真正威胁(不一定,如果这个人真的有枪,那么可以坐实)或激进的挑衅性(毫无疑问)。

因此被FBI追踪并逮捕。 但这里注意,FBI的逮捕并不等于有罪。 只是认为其在合理怀疑情况下需要被逮捕。最后判定是否有罪的只有法院。 如果按其父母所述,的确有精神问题,且个人名下并没有枪支。那么 DA(检察官)很可能给与不起诉,或者法院流案处理。 但由于其行为,学校是可以因其行为不适宜继续在学校上学为由给予开除处分的。

另外说一点,只要上述符合条件,并被报案的,FBI 民权调查小组(一般各州都有分办公室)都会进行调查,我参与的案子之一也是两人在微信群内产生口角,A对B进行了类似”小心你全家“的威胁。 且A在群内发过自己的枪支照片,由此B感到了威胁。 并报警,由于A和B分住两州,因此不是州刑警而是FBI参与。 我的翻译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结合微信聊天记录上下文,给FBI参考A是否有”故意且直接的个人威胁意图。”这也是FBI决定是否逮捕的重要依据之一。

说完了这些再说一下本问题下常见的一些举例。 恰好最常见的俩个例子我个人都参与了抗议与处理过程。 这里也谈谈那些事件的后续。

首先,虽然美国不禁止仇恨言论 (hate speech) 但是作为个体,企业等实体,是可以以其言论做出自己的应对的,且不算歧视。 例如这次巴以事件中,犹太的大量律所,金融企业等对站队不符合其心意的大学,学生组织,及个人进行断供,撤回录取, 都是合法的行为。 虽然你有权利表达自己的观点,但作为雇主/捐赠者,我们也有权利不雇佣符合我企业价值观/停止对我有敌意的学校进行捐赠。

其他答案中被广泛被提到的哪个“要抢就要抢华人”的视频。 虽然油管以言论自由没有下架哪个视频 -- 让我们来衡量一下: 直接的(毫无疑义),针对个人的(并不存在,只是泛指,没有特指),具有真正威胁(不一定)或激进的挑衅性(可以讨论,因为抢劫并不是对人生命进行直接威胁,但也要看州,如果是德州。。。) 可以看到,这个视频在这个标准审核下属于勉强过关。 但是油管也因此被大量批评不说,(包括我在内为哪个视频贡献了上万的踩) 也侧面使得我和其他教官在培训华人拥枪过程中有了非常好的工具。 侧面也算是对华人拥枪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当然,如果华人能有更强的经济能力,能像犹太人一样对发出这种言论的人进行定向经济制裁,那么相关的言论必然会明显减少。

*为这件事我又去YG(作者)油管上看了一眼,原视频已经被油管隐藏(但仍能被定向找到)

然后就是被引用的鸡毛秀 (Jimmy Kimmel show)。 2013年10月16日,ABC 鸡毛秀播出一期〈儿童圆桌会〉,节目中有4个6岁左右的小朋友坐在一起模仿国家议会讨论国家大事,当吉米问到“美国政府欠了中国1.3万亿美元该怎么办?”时,一名男孩答道:“我们应该绕到地球那边去,把中国人都杀光(Kill everyone in China)”!吉米虽然没有鼓励,但也没有严肃否定,而是似乎是带有反讽意味地笑着说“是个有趣的想法”(interesting idea)。接着,孩子们又针对“杀光”的可能性进行幼稚的辩论。 男孩的回答以及吉米的反应引起全球华人的强烈不满,随后出现美国历史上规模最大的华人游行活动。 (我也是在此事件中结实了赵宇空,李春燕教授等朋友,后来在几年后陪打了推翻AA全场。)

由于阐述者是未成年人,因此华人群体的态度集中在ABC为何允许这种节目的播出。 且吉米作为主持人的不立即制止的态度。值得一提的是当时彭博社的报导也引用了财经网专栏作家一娴的评论:“杀光中国人当然是不可能的,但是这样貌似童言无忌的仇视语言公开播出,对华人是一个警醒。当年对犹太人的迫害,一开始也是从儿童卡通等丑化犹太人开始。“(我们都知道彭博社的后面是哪个族裔为主)

最后结果是吉米公开道歉,ABC也公开道歉并承诺永久停播〈儿童圆桌会〉。

同样的标准也可以进行衡量: 直接的(毫无疑义),针对个人的(并不存在,只是泛指,没有特指),具有真正威胁(肯定没有)或激进的挑衅性(有,考虑到ABC是公众频道)

这也是为什么白宫回复”谢谢你们的请愿,你们请愿要求有关人员道歉并停播节目。有关各方已经独立道歉。吉米·坎摩尔已经在节目中道歉,并出具了书面道歉。ABC电视台已经从网上取下该节目,ABC在对该事件的反应中已经详细说明了在节目审查中的改变......由于宪法第一修正案保护言论自由,联邦政府不能强迫ABC取消该节目.......如果你们认为这个问题需要更详细的审查,那么可以向联邦通信委员会提起投诉。“ 时特地提到了 由于宪法第一修正案保护言论自由,联邦政府不能强迫ABC取消该节目。

当然,还是那句话,如果华人能有更强的经济能力,能像犹太人一样对发出这种言论的人进行定向经济制裁,那么相关的言论必然会明显减少。 但13年的时候,除了抗议,华人群体的整体能力还是不足。 不过到了今年推翻AA为止,我们一直在努力进步中。

就先写到这里,其他的看大家的讨论内容再加。

-----------------------------讨论的分割线 ------------------------

sggxgx:

1、吉米鸡毛秀可是一直办到了2022年,取消的不过是儿童圆桌会议这个秀里面的栏目罢了。

答: 如果不抗议,就啥都不会有。

2、吉米在之后获得《时代周刊》2018年全球最具影响力人物荣誉, 2019和2020年黄金时段艾美奖。那同样被认为种族歧视的侃爷可真是太亏了。

答: 吉米被抗议的是面对这种仇恨言论的态度,而侃爷是直接发表仇恨言论。 如果那些话是吉米自己说的,而不是小孩说的,你觉得他还能拿奖?

3、纵观近期发生的枪击案,2019年8月3日,在美国德州沃尔玛枪击前,枪手在袭击前的半小时在8chan上发表了一篇长达4页,总共2000字的宣言。Payton Gendron在枪击前在网上公布了180页详细宣言。对于这些宣言fbi是未能获取吗?

答: 你自己都说了,袭击前半小时发布的。。。 FBI效率还没那么高,而且哪个180页宣言是在discord一个私人服务器里,同样是袭击前半小时才公开,FBI咋获取。

4、网络社交平台、科研机构或学校、民间机构以用户条约或雇员条款等方式为由对于仇恨言论与仇恨行为进行着约束,这不就是“私刑”吗?在就业上进行限制,甚至以人肉手段进行干涉,公权缺乏之处就让私权去干涉?亦或是“私权的约束比公权的约束更强大?”随之而来的是“寒蝉效应”和自我审查呢?

答: 现阶段美国的状态就是私权的约束比公权的约束更强大。 而华人其实也可以向这个方面努力。 不过我觉得知乎的自我审查更牛X。。。我对SGG的回复直接没了。。。

编辑于 2023-11-04 01:25・IP 属地美国
刘翔熙
自由评论 (0)
分享
Copyright © 2022 GreatFire.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