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个回答含有被封锁的答案2个

言论自由是什么?该如何定义?

FPOG

根据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框架下的言论自由,言论自由指公民言论不受政府侵害的程度。

这个定义规定干涉言论表达的行为,仅当侵害主体是公权,侵害客体是个人时,即公对私,才可谈及言论自由。

但是按照老中人的理解,这个定义太狭隘了。

我被推特封号了,我不能再在推特畅所欲言,我认为推特侵害了我的言论自由。但是侵害主体推特不是公,而是私,不符合上述定义,因此需要把定义扩充,使得侵害主体也能包含私。

特朗普被推特封号了,他身为美国总统最有权势的人却不能在自己国家的社交平台上发言,显然推特侵害了特朗普的言论自由。但是侵害客体特朗普身为美国总统经常把政策和具有总统权威的政治煽动性的文章发推,他帐号的言论难以被认为是私,而是公,这样又不符合上述定义,因此需要把定义再扩充,使得侵害客体也能包含公。

至此,言论自由的定义被扩充为:任何言论不受任何实体侵害的程度。

这是老中人的理想定义。再以此定义按侵害主客体分别为公私来看美国的言论自由:

  1. 公对私,由宪法第一修正案保证公民的言论自由不受政府干预,得到了保护。
  2. 公对公,属于政府官僚内斗无可避免。
  3. 私对公,根据美国司法在20世纪以来涉及言论自由的若干判例案件,个人噤声政府的行为属于“象征性言论”,属于宪法第一修正案提及的的言论,受第一修正案保护,因此政府不得干预个人噤声政府的行为,即推特封禁特朗普的行为。此种对政府的言论自由侵害反倒使美国政府无能为力。
  4. 私对私,除非涉及甲乙双方的契约性质文件“规定甲不得侵害乙的言论表达”,政府可以出面要求甲履行契约停止侵权,否则美国政府干预甲的侵权行为超出了联邦法律授权范围,即我被推特任意封号无从求助于政府,因为我使用推特并没有和推特达成“不得封禁我的帐号”的协议。

综上所述,除1和无可避免的2外,美国因宪法第一修正案的漏洞导致无法干预3和4,使得3和4可以在美国任意发生,因此美国没有言论自由。

以上是老中人眼中的言论自由。

编辑于 2023-10-30 04:32・IP 属地北京
西城区包脸
自由评论 (0)
分享
Copyright © 2022 GreatFire.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