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曾经经常跑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办理社团和民办非企业业务的人士,强答一下这个问题。前面的回答都只关注到Sensitive上面,没搞清楚民政局凭什么取缔这个组织。
民政局不能取缔空气,也不能取缔人的意识。然而「该组织于2021年7月成立,有名称、有章程、有组织架构」,因此,民政局有确切的法律依据、明确的取缔对象可以依法开展取缔非法组织的工作。新闻里面还没有提到,这个组织有没有地址、有多少经费,但就凭前面有的几样东西,足够是拆了庙也走不了和尚了。
取缔这个组织,是公安局转给民政局办的。换言之,警方没有依照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抓人,而是转由民政局取缔(其中可能还包含处罚),这样做既符合法律规定,也减少了警方的麻烦。如果这个组织没有前面提到的几样东西、没构成非法组织,就凭它开展的活动和涉及的议题,警方可以直接抓几个主事的去坐花厅了。
类似的事情也发生在补习社上。社会上各种培训机构,大体从法律上是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归民政局管,而不是教育局和市监局,教育局只是其前置审批的业务指导单位。很多人搞不清楚为什么归民政局管而不是市监局管,实际上是没理解「非企业」——理论上补习社收的钱,老板是不能当利润分的。然而实际上就这么干了,即便卷款潜逃,警方也不能轻举妄动。
发布于 2023-10-27 15:27・IP 属地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