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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通报小学生遭同学欺凌事件,校长被解职,有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观察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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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保护法》如果只保护了那些犯罪的少年儿童,那真的是太让人无语了。

经查,大同市大成双语学校小学生赵某某(男,9岁)、晋某某(男,9岁)对同寝室同学孙某某(男,10岁)多次实施辱骂、殴打、欺凌等严重不良行为。因赵某某、晋某某均系未成年人,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对赵某某、晋某某依法予以训诫,责令其接受心理辅导、行为矫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对赵某某、晋某某的监护人予以训诫,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未成年人犯法,处理的结果最终只是训诫和道歉,那么,是不是有些父母会鼓励孩子用暴力解决问题,因为彼此伤害不犯法,谁被打谁吃亏啊。

曾经我非常反感有些父母的教育方法:“谁打你就狠狠打回去。”但是,太多发生在现实生活中的欺凌案件,又让我非常矛盾,到底是我们的教育方法错了?还是我们对少年儿童犯错的处理方法错了?

如果这样的事,一而再再而三的出现,那就说明,我们的法律成功地成为一些犯罪少年儿童的保护伞。

有些少年儿童会很好地利用这把保护伞,肆无忌惮地在欺凌同学的路上越走越远。

法律的本质,本来是告诉人们,什么事是可以做的,什么事是不可以做的,但是,《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作用好像相反。

校园霸凌问题,已经到了应该重拳出击的时候了。

发布于 2023-09-27 07:29・IP 属地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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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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