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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未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释放了什么信号?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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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本来也是应有之义。从法理、从当前经济形势、从深层经济逻辑角度看,房产税都还没有到收取的关口。

法理层面是最简单,也最直接的——我国所有土地国有,商品房在土地出让时已经收取过一次土地出让金,考虑到商品房产权仅有70年,这笔土地出让金的实质就是政府的房产税。因此,在已经收过一遍钱的情况下,再重复收取房产税,着实不具备法理基础。

这也是为什么,此前路透社吹风永久产权+房产税,反而显得可行的原因。

从当前经济形势角度看,去年下半年以来房地产行业的主旋律是托市和救市。无论房地产税的税率是高是低,都会直接增加房屋的持有成本,进而带动二手房挂牌,形成对资产价格的向下压力。甚至,房产税即使税率合理,也会在已经相对恐慌的公众中造成超预期的负面效力,导致部分地区的房价直接崩盘。而这,无疑是有司在着力避免的事情。

最后从深层经济逻辑的角度,今天我要发一个暴论:在央地就财政权责关系完成新一轮调整前,我们不会看到诸如化债、房产税、土地财政问题上的革命性进展。

现在的很多问题,追根溯源还是会回到分税制改革。分税制改革的确改变了中央财政占全国财政收入过低的问题,但同时也留下了地方政府财政权利与职责不统一的问题。在收入大头归中央、支出大头归地方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只能选择拓展税收收入以外的财源,毫无疑问土地财政就是地方政府手上最有效、最灵活的抓手。在此基础上,过去很长一段时间的GDP“锦标赛”体制,同样为土地财政和积极上杠杆提供了动因。

正因如此,分税制这一底层逻辑不改变,中央和地方在财政权责上的划分不重新厘定,我们是很难期待在房产税这类问题上有什么本质进展的。央地固然是上下级关系,但两者的激励与利益并不完全一致,从来都是需要博弈、谈判和磋商的。特别是考虑到房产税的属性以及征收难度,在现行条件下它必然是地方税种,那么它的征收、税率,以及地方政府之间的竞争关系和“以邻为壑”的博弈状态,就必然决定了它不会那么平和与顺利。

既然如此,不如索性先搁置,等到央地问题进入新阶段再做定夺。

发布于 2023-09-19 16:40・IP 属地江苏
从不毒舌可达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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