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看官来看看“伟大”的天津司法系统做的神奇判案:
......这是一个由天津六个司法、公安主体部门共同谱写的,“六道轮回式”的,处理法拍房问题的“有趣”案件。
......案件至今仍在轮回中漫无目的地前进,本人是法拍房购房主的亲戚,最近听到这样神奇的故事,只能说,天津这地方,真的很神奇。
案件简述:
1、21年7月购房人从天津河西法院购买一无人居住法拍房(位于天津南开区,法院公告标注无人租赁),后目睹一社会人员撬锁抢占,自称租户。
2、天津河西法院说无此租户,他是非法侵入,要公安解决。
3、天津公安局属地分局说社会人员河西法院没执行完,让河西法院解决。
4、天津河西法院说已执行完毕,又让在属地南开法院诉讼解决。
5、天津二中院(河西法院上级)同意河西法院观点,让找南开。
6、天津南开法院判河西法院没执行完,驳回购房人诉讼。
7、上诉到天津一中院(南开法院上级),一中院同理驳回。
8、申诉到天津高级法院,高院说协调让南开法院重新立案。
9、天津南开法院重新立案后,按最大诉讼处理时间整6个月,然后判“上次判决已生效,一事不再理”,打回原点。
10、购房人准备上诉,据信天津一中院支持南开法院,估计再等3个月把时间凑满。
11、2023年已快结束,问天津高级法院,高院说只能逐级上诉到我们这儿,拖时间我们管不了,下级法院怎么处理我们管不了。
…………
经过购房人两年多努力,近百次的合法信访、咨询,数百公里奔波,发现案件回到原点…
那么问题来了~这六方究竟哪方该负责把房子交给房主,强行撬锁进场的社会人员该由谁处理呢?
案件详情:
2021年7月,购房人从天津河西法院购得一法拍房,该房没有钥匙,获得产权后执行法官王某告诉房主,可自行进入,法院一般都是这样处理的。(p.s.购房人第一次买法拍房......她对法院这位王法官的信任,将成为她后面噩梦连续剧的开始…她没想到,法官也是会骗人的,果然法拍房对普通老百姓就是坑)
于是购房人当月联系物业等,见证、录像后进入房屋。发现屋内有些空家具(已照片录像,后面多次作为证据提交,也亏了购房人这里没有托大……要不接下来恐怕更热闹),没动任何东西并告知了执行法官,法官说把它们放一边吧。
5天后,购房人现场发现有人强行撬锁进房,自称租户,叫施某某(注:该房被执行人叫丛某某,法拍前有一名叫董某某的人提出租赁权执行异议,被河西法院裁定驳回,后15日内也未上诉)。施某某说他就是在董某某手上租得该房。
购房人第一次买法拍房,没见过这阵仗,害怕之余赶紧打110报警,属地天津体育中心街派出所警察来后,没有对强行撬锁进房的事情做任何表态,就着施某某挥舞的一份“租房合同”,说该房“有租户”,施某某就是那个租户。警察表示:你们一起明天去法院认定吧。
转天,购房人按约定该到河西法院,而施某某却压根没去,执行法官说“在拍卖公告期间,除董某某外,没有人向法院提过租赁异议,而且董某某也已经被驳回了,施某某这个完全是非法的。”然后让购房人留下了一份笔录。购房人拿着这个去找公安,公安说不好意思,这个给我们没用,请河西法院出面腾房。
于是2021年7-12月购房人多次要求河西法院帮助腾空该房,驱逐撬锁人施某某,河西法院这时候说:“你们已进场,就算法院交接完成了,后面的事情法院不管了“。(注:河西法院并无人和购房人办理任何交吉手续,只是有开头那一幕“建议”)。
河西法院这时候告诉购房人,你们面前只有两条路,一是找公安,二是在属地(南开区)重新起诉。反正请别来找我们河西法院。
于是购房人只好又联系了天津体育中心街派出所,公安表示解决不了,因为拍卖公告上同时写着“无租赁”和“有租户”,公安方面无法认定。
同时购房人向天津河西法院上级也就是天津二中院信访反映问题,二中院表示支持河西法院,应联系属地南开方面解决。
2021年12月购房人在天津南开法院起诉施某某腾房。
2022年3月南开法院判决驳回起诉,让到原执行法院解决。
这期间还有一个神奇的插曲,撬锁人施某某进房后开始使用购房人购买的电(在此之前房屋供电账户余额为0…… 可想而知这房子之前有没有人住过),购房人赶紧联系供电公司停掉房屋供电,然后供电公司表示要公示(结果公示期间无人回复);停电后,撬锁人施某某起诉供电公司要求恢复供电,南开法院判决:支持施某某。(后来被打回重新审理,又驳回了施某某的起诉)
同月购房人上诉到南开法院上级天津一中院。
2022年6月13日一中院终身继续驳回购房人腾房请求。
同月购房人申诉至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高院让购房人撤诉,协调南开法院重新立案。
2022年12月8日南开法院重新立案。
等了3个月后,2023年3月12日南开法院开庭审理,法官说这次是“实质审理”。
经过了不知道干啥的6个月的“实质审理”,直到9月5日天津南开法院做出再一次神奇的判决,表示前次已做出(驳回)判决,“一事不再理”,驳回了购房人的起诉。
购房人无奈,又联系天津高院,高院表示“我们只管让他们立案,他们怎么判,我们管不了”。
现在的结果是:1、房屋继续被强占;2、天津河西法院说已交付执行办结、二中院支持河西法院;3、天津南开法院、一中院认为应由河西法院执行解决;4、天津公安机关也说不属他们管。5、天津高院表示只管立案。
就在这样神奇“轮回”中,天津几个司法、执法单位,将购房人当作了脚上的“足球”,传球能力令国足表示甘拜下风。
购房人也曾找到天津河西法院、南开法院、一中院、二中院、高院、公安局、市信访办等各路信访单位,当然,结果是不出意外的,均无人出面解决此事。当事人买法拍房是看重政府和司法体系的公信力,却不知结果是这样…购房人两口子均年近70岁,卖房买了这套法拍房,这是他们唯一的住房……现在他们只好去租房……
两年过后,仿佛一切回到了原点……
一个来自天津“六道轮回”式处理法拍房腾房的真实案件 - 1233211234567的文章 - 知乎 https://zhuanlan.zhihu.com/p/6567016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