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通报的表述挺好的。
首先要明确的一点在于,当事人三人均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田某某(夫妻中女方)、张某某(夫妻中男方)、聂某某(另一方)。
这是一个很需要明确表述,并通报出来的事实——三人皆违法。
这是在用判例告诉你,打人就是不好的,打人就是违法行为。
这真的很重要。
而这份通报做得好的另一个方面,在于他描述清楚了量刑考虑,这个量刑考虑是符合公序良俗和人民群众的朴素认知的。
简单说,先动手的不是好东西、拉偏架的不是好东西、还手的情有可原。
于是先动手的田某某处罚最重,拘留7天,并处200元罚款。
于是拉偏架的张某某同样受到处罚,500元罚款。
于是还手的聂某某违法但免于处罚。
这其实是对公民如何遵纪守法,如何保护自己,一个非常好的教育内容。
首先法律明确告诉你,打人就是违法,就要接受处罚。
其次法律告诉你,处罚的程度,与违法的程度、态度、意图有很大的关系。
最后法律给你保障,如果你事出有因、态度诚恳,也依然有机会免于处罚,而不会不分青红皂白的给你带来影响。
法律确实不支持人们打架,但法律还是在有限度的保护那些被动进入打架环境的公民。

发布于 2023-09-22 14:19・IP 属地广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