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不能干预人之常情!
对于父母而言,保护孩子并教会孩子如何保护自己是他们的职责,但若孩子的权益已经受到严重侵害,诸如本案的猥亵,别说轻伤二级,重伤我想大多数父母也做的出来。
这个案件之所以被媒体宣传,我想一方面是这次检察院处理案件的公正符合大众的司法预期,另一方面这个副院长的身份也有点原因。
其实,这种案件不少!

张某甲,男,1986年生人,初中文化,2021年6月12日早11时许,张某甲得知自己的女儿被张某乙猥亵。随后,他赶到张某乙家,用脚将其蹬倒在地,又用拳头向其头上捶打了两三下,并用瓷碗砸向张某乙的头部。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意见书显示张某乙的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2022年3月7日,白水县公安局侦查终结后,以张某甲涉嫌故意伤害罪,向白水县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
检察院认为,张某甲殴打他人身体,造成被害人张某乙轻伤二级的行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外,检察院认为,鉴于张某甲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且其自愿认罪认罚,被害人张某乙有严重过错,综合考虑其殴打他人的前因后果、危害程度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张某甲不起诉。
答主一直认为,法律不仅有力量,也有温度。这两个案件便是极好的体现,少年儿童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他们的健康成长,关系着亿万家庭的幸福安宁。保护他们不仅是其父母的职责,也是社会的职责。
这里,让答主最担忧的就是性侵案件中的——熟人作案。
最高检曾公布在未成年性侵案件中,熟人作案的比例高于陌生人,有些地方甚至有70%到80%案件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是邻居、亲戚、朋友、师生等关系。
在《“女童保护”2019年性侵儿童案例统计及儿童防性侵教育调查报告》中表明:2019年全年媒体公开报道的性侵未成年人案例301起,其中熟人作案212起,占比高达70.43%。212起熟人作案的案例中,依次为:教师、教职工作案占比为35.85%;家庭的亲戚朋友作案占比为12.74%;邻居作案占比为11.32%;家庭成员作案占比为10.38%;网友作案占比为9.91%;其他生活接触人员作案占比为19.81%。
熟人关系本应是信任的基础、社交的保障,却被行为人利用从而得以实施猥亵行为,其发案特点、发案原因应引起重视。
熟人性侵相比于陌生人性侵是存在明显的差别的。由于侵害者与受害人基于某种关系认识,产生一定的信任感,使得性侵者不需要采用暴力强迫手段,作案手法较为温和、受害人受侵害的时间更长、犯罪更不易被他人发现,成功率也更高、危害性更大、持续性或者说次数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