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上是四方协作,五方利益相关,四方分别是:政府、置换的购房者、房企、以及房产中介,第五方的利益则是潜在二手房购房者。
基本流程是,你有置换需求,先和中介经纪公司签订意向合同,去与中介有合作关系的房企选择新房,选好房子以后,缴纳意向金(保证金),同时中介进行原房子的评估,进行所谓的优先推荐,协助购房者完成新房的购置流程。
大家是不是觉得好像设计的很好,但实际上里面漏洞和风险很多,我们尝试逐条来看:
1)第五方利益何时进来
我们知道置换房子最大的问题还是钱么,虽然看起来签订了一个四方相关的协议,也大概是政府部门主导的,但这个协议里面根本没找到政府负责的地方,是置换群体、中介以及房企之间签订三方协议,而不是加入政府部门担保的四方协议。这就导致了这个事情本质上还是市场行为,根本就没有所谓的兜底。
市场行为必然要求看钱从哪里来,假设购房之前老房子卖出去,那么相当于第五方的利益提前进入,这和传统的置换房子没有任何差异,所谓的多方协议最多算是合作上的优惠,但市场化下其实是没有真正的优惠的,中介要赚钱,房企也要赚钱,钱要么是接二手房的第五方利益出,要么是置换的群体出。
假设签订了意向合同和交了保证金,旧房子在承诺期内卖不出怎么办?谁来垫资,要不要继续新房的购买流程,如果要继续购买流程,按首套房贷款政策还是多套房贷款政策,这就涉及到第六方的利益,银行,情况会更复杂。
2)旧房怎么估值
至少从现在的流程来看,靠的还是市场化的处理方案,那么问题来了,正常的置换是卖了以后,真金白金到手以后再去购买新的房子,而这种以旧换新的购房活动,这个过程中的估值到底怎么做,价值是按照市场规律变动的,中介估值低了,置换的群体怕是不同意,估值高了市场不接受,这个差值谁来补?
一定要有一个意识,任何非市场自发调节的行为,都会带来损耗,牵扯的利益方越多,损耗往往越大,谁来出这个钱?交了钱往往就要在别人的规则下玩游戏了,这也是提前要搞清楚的事情,假设刚开始给你一个高于市场估值的价格,鼓励你以旧换新,到时候告诉你不降价卖不出去,你把保证金交了,房子卖不到合理的价位,就会陷入两难,新房买是不买?旧房卖是不卖?
3)地方到底扮演什么角色
现在从发出来的文字来看,根本就没看到地方出钱回购旧房子,什么美好的设想,地方收回房子以后做公租房,现在地方的财政都成什么样了,还有真金白银拿出来,结果过去房子的杠杆?而且这一套房,那一套房,本身地方管理效率就不高,现在还让委托更多方来搞公祖房?
通知明明写着三方协议,而非四方协议,即便到时候出了扯皮的事情,地方没有签字就没有负责的义务,这种看起来拉扯多方在一起来做事,貌似所有人都会因此获益,给人的感觉特别像当时高收低出的蛋壳公寓模式一样 ,短期设计看起来都有利可图,实际上里面的不确定性可太大了。
新东西么,遵循的原则是尽可能的把潜在的风险搞清楚,背书拿到手,我们经济体关于房子相关的,拿到钱转眼不认人的事情太多了,承诺这东西相比于真金白银,可太廉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