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有个反革命罪,万金油,小到男女开银啪,大到公开组织暴乱,这个罪都会加一句,有时候这一句就可以决定人的生死。
后来改了,万金油改成了寻衅滋事。小到你吃饺子不沾酱油,大到一群人集体斗殴抢劫。只要愿意,反正有办法拘你,而且边界相当模糊,几乎到了除非你原地不动不做任何反应才有可能避开的地步。
这两个万金油为什么威力越来越小了呢?原因就在于,过于万金油,而且操作空间太大,群众暴力反抗的力度越来越大。
从80年代起,治安逐步走向极端混乱。反革命罪?有比公开当街组织黑帮杀人更反革命吗?东北的黑社会团伙强包娱乐场所逼良为娼;山西的黑社会直接出钱买奴工挖黑矿;西北的贩毒和制枪;东南沿海出动几千人抢土地河道;西南的跟金三角批发进货,顺便把国内妇女国外妇女来回倒腾卖。华南华北的人更是光明正大扒货车,截杀司机。
这个时候你盯着老百姓裤裆里的事情大题小做杀鸡儆猴,是不是显得太可笑了?正是九十年代以来治安的极度混乱,让反革命成了一个根本无法执行的空头罪名。于是97年取消了这个早就名存实亡的罪名。
再说寻衅滋事,这个罪名最早是用来对付农村和城市的中产阶级的。然后实践中发现效果相当不错,不断扩大扩大,用在收押南下打工人群和农村抵抗计生和交税的刁民身上。九十年代起不断加码,农村加码到99年江西丰城暴动,地方派出所毫无理由的逮捕农民并且致死,引发数以万计的农民反抗农业税,直接杀死了派出所的所长和乡领导人(这个怨气可想万金油的利用率)。
城市一直用到2008年,上海闸北派出所搞专项整治,无理由拘留了一位骑自行车的男子。拘留六小时后(涉嫌人身伤害),又无理由释放。事后该男子持刀返回,连续捅伤十余人,致六名警察死亡。此后,各地纷纷整治基层,开始以和稀泥为主的安抚策略。
万金油好用,不管是这个伤害民族情感,还是里面各种泛化的袭警条例。其实都解决不了一线基层人员的执法安全问题。
你可以把执法权下放基层,甚至下放到村里流氓,但是你能解决因万金油造成损失伺机报复的群众吗?
毕竟,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
你有万金油,我有狼牙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