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这个回答下面各种阴阳怪气占据的比例来看,感觉《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新增“有损中华民族精神,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的言行列入处罚范围的做法很有必要,是和时宜的,不过于此同时也要警惕用力过猛的现象。
现在网络上的确充斥大量美分、恨国党、香蕉人、1450等,这类人大多数的论调就是冷嘲热讽、阴阳怪气,这类情况当然需要治理。不过对于批评中国的言论也要一分为二去看,有些言论只是单纯抹黑中国,其中言论看似各种抖机灵、玩内涵,但通常是内容空洞、言之无物,这类就是需要监管惩罚的对象。
但还有一种虽然也在批评中国,但却针砭时弊言之有物,这类言论有些是真知灼见、忠言逆耳,但有些可能因情绪过激存在过度批评,对于这类言论,我个人认为应该给与多一些的宽容,甚至哪怕他真是美分、恨国党、1450,只要他的言论中有切中时弊、言之有理的成分,我们也应该汲取其中有益成分。
另外,对于《治安管理处罚法》里的条款我还没看,但基于个人想象,对于一些我们可能忽略的地方做一些提醒,看看我们的惩罚范围是否有以下疏漏之处?
现在网络上的网络间谍大致有以下几种:
第一种:长期聚焦中国各种阴暗面,不仅用各种阴阳怪气的论调抹黑中国,还用冷嘲热讽的态度去全面否定中国的成就,这类美分、恨国党、香蕉人、1450非常好鉴别,因为他们对于中国的敌意甚至不屑伪装。
第二种:平时伪装很好,基本都是倾向中国立场,以此聚集大量人气,但关键时刻他可能会背后捅刀子。
第三种更狡猾:平时伪装很好,基本表面都是倾向中国立场,不过他会用过激的言论,或显而易见的谎言去攻击我们的对手,这类人看似时时刻刻都在为我们说话,但却在用谬误的方式动摇、歪曲、抹黑我们原本正当的立场。
打个比方就好像你原本讨伐一个人是有充分正当理由,但你的“帮手”就是不用这些正当理由攻击对手,反而是用明显荒诞无理、胡搅蛮缠、造谣污蔑的方式去攻击对手,这样对方反而成为了显而易见的谣言受害者,而你的正当立场也就被“帮手们”的过激行为给颠覆了。
第三种情况最近出现很多次,比如关于园田康博的谎言是一次,还有比如岸田文雄的谎言又是一次,这类谎言的特点就是极易被拆穿,或者说造谣者往往会去造一个不可能不被拆穿的谣言去攻击别人。这类谣言表面上看似是在攻击别人,然而实际是送脸给别人打,看似是向别人泼脏水,然而由于他们的谣言过于肤浅,因此在被轻易拆穿后,脏水就会以十倍的力量返回我们自己身上。
那么,上述这种看似助攻实则陷害中国的行为,应不应该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难道因为他们表面上在说一些维护中国的话就可以逃避处罚?
个人现在不知我们网络安全监管部门到底处于一种什么样的状态?比如拿岸田文雄的谎言来说,国家网络安全机构是否查到这个信息的源头在哪里?有没有调查发布谣言这个人是在国内还是国外?如果是国内,他发布这个言论的动机到底是出于无脑爱国还是潜伏在中国的网特?最后有没有对造谣者进行相应的处罚与批评教育?
另外,看似这种有可能是伪装成我们造谣的情况防不胜防,但也不是完全无法止损。我感觉中国应该像很多其他国家一样,对于网络出现的各种信息进行及时官方辨伪,这样无论是我们自己人无脑造谣,还是有人伪装我们造谣,都可以把损失减到最小。如果做不到这一点,未来这种事件必然会越来越多,我们的国民形象也会越来越差,我们的网络环境也会随着群魔乱舞越来越恶劣。
另外,我感觉谣言也有很多不同性质,感觉可以分以下几种
从真实性度角度:
A类:捕风捉影,以讹传讹。比如印度女科学家揭露德特里克堡事件,这个帖子原本出现在国外的脸书平台,后来被我们自己的大V转入国内。
B类:证据真实,但解读是荒谬的。比如把一只日本海龟被冲上岸解读成了受核排放水导致,这有什么根据吗?
C类:以偏概全。这类信息在敌意较重的国与国之间的新闻机构就常见了,通常是聚焦对对方不利的信息,避免谈及对对方有利的信息。
D类:完全虚假。前三者哪怕是A类的捕风捉影也是基于一定的事实基础,然而谣言里真实度最低的就是岸田与园田事件,这类谣言完全是基于造谣者凭空捏造,是完完全全的无中生有,我认为这种谣言性质最恶劣。
E类:还有更狡猾的,就是内容真实,但爆料人是假的。分析详见这个回答里的D,其中提到的“Wilson Edwards”事件。
从辟谣难易程度来区分:
一类,难度大是因为事实无从验证,无法证实也难以证伪。
比如某人在公众视线消失了一段时间,然后再次出现后宣称他前段时间被外星人绑架了,不论别人信不信,他只要能把绑架过程描述的合情合理,没有明显漏洞,足够自圆其说,这类“信息”就很难证伪,因为我们很难找到外星人证实这个人言论的真实性。
二类,难度大是因为调查受阻,其他人难以触及核心区域。
比如以前有一个新闻,很多美国人怀疑2019年自己的亲属死于新冠,要求对保留的遗体组织器官进行调查,然后美国实验室也收集了2019年几十个高度疑似新冠的死者样本,几个月后得出结论是全部阴性。这种调查能让怀疑者完全相信吗?很难,但即使怀疑,怀疑者也很难做到去监督美国实验室的验证过程是否造假,所以即使怀疑也无能为力。
三类,毫无难度,只要针对事实核查,就一定露馅,这类谣言最适合栽赃嫁祸。
对于这类谣言我管其叫“见光死”,就是说这类谣言经不起任何事实查证,只要查证就一定会露馅。比如园田康博的这个信息,其中造谣者特意描写园田2020年死于帕劳,其实,只要他把园田死亡地点设置在日本本土随便的一家医院,这个信息的迷惑度都会更高,为什么这么说?
如果他造谣说园田死于某日本医院后即使日本医院出面辟谣,那怀疑论者也可以认为这是日本人为了掩盖真相而撒谎,这样除非园田亲自露面否则问题很难说清。然而造谣者偏偏给这个谣言留了一个可以被轻易辟谣的后门,那就是“帕劳基于愤怒曝光园田死讯”。这种情况下即使园田不出面,只要帕劳出面否定这个谣言,这个谣言不就彻底歇菜?因此,帕劳这个细节很可能就是为了方便辟谣预留的一个后门,这是因为只要事情闹大了,帕劳就肯定会出面辟谣,声誉受损的也一定是中国。
同样的道理可以参考针对印度女科学家曝光德特里克堡的分析,博士死亡记录明明公开可查,是在一次公开会议晕倒然后死在当地医院里,造谣者为什么一定要把博士的死亡地点放在完全经不起推敲的飞机上?这大概率还是给谣言预留一个可以轻易辟谣的后门,对不对?
再有岸田文雄的谎言也有类似后门操作,比如当出现岸田的假消息后,是否一定要岸田亲自出面澄清呢?完全没必要,因为造谣者特意贴出了曾经安倍遇刺的图片来给谣言“助势”,因此只要有心人拿出安培遇刺的新闻照片一对比,这个谣言不就不攻自破了?这不又是为方便辟谣提前留好的后门吗?
为何我怀疑造这些谣的人很可能不是基于爱中国之心?这是因为只要不是非常弱智的人,就应该知道在这种注定会被轻易拆穿的事情上造谣,信誉受损的肯定是中国,因此智力不是特别低下的爱国人士是不可能用这样的谣言攻击日本的,那有没有可能真的是非常弱智的无脑爱国人士在造谣?
然而对于智力不高的人来说,造谣说一句“岸田吃了福岛鱼进医院”就很不错了,而懂得“用虚假图片来强化谣言宣传效果”的人,通常不但不傻,而且会很有心机。咱看看那个文案的煽动性——“突发!突发!……”,再看看文案中各种截图配图,这无论如何都需要一定文字功底、电脑知识吧?这像是弱智能干出的事吗?弱智能想到截取安倍遇刺的新闻照片来混淆视听吗?那么问题来了,具备这种文案、配图头脑的人,会想不到这个谣言最终伤害的是中国本身?
所以这里就有一个悖论,智商低的人造不出这种图文并举、声情并茂的谣,智商稍微正常一点的人又不可能不知道这个谣言最终受害的是中国,因此我很难理解会有人怀着“爱国心”去造如此低级愚蠢的谣言。
然而不论再怎么说,我个人这种认识也是主观色彩浓重,或许这个谣言真是某个无脑爱国人士的杰作?毕竟中国实在太大,什么人都可能有,完全否定这种可能也过于武断。另外,这种对国外间谍的恶意猜测即使成立也于事无补,因为它并不能阻止今后这类事件一而再再而三的发生。因此问题的关键还是在于如何有效阻止今后这类事件发生。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这类情况很有管辖的必要,其中最有效的方法,还是应该在这类“明面助攻实则陷害”的谣言刚刚展露苗头时,就由国家机构出面第一时间辨伪辟谣。
如何做到这一点?做到上面这一点首先要有预警机制,就是奖励人们发现这类谣言后第一时间截图向国家网络安全部门预警的行为;其次要有追责机制,如果真是国内的人造谣,应该根据谣言的实际影响力,对其进行不同程度的惩罚;另外最好还有公开机制,比如公开谣言源头在哪里?造谣者造谣动机是一时脑热还是潜伏的间谍?对造谣者给与了何种惩罚?有了这样的预警机制、辟谣机制、追责机制、公开机制,才能给造谣者以足够警示,才能在未来让这种以爱国名义抹黑中国的苗头有所遏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