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并不想传达一种过于悲观的论调,但是我觉得大家也应该明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修订草案,只是一个阶段性的结果,其实量变的过程早在更早之前就已经潜移默化的发生了。
“中华民族精神”看似新设,实际上没有本条也不妨碍执法人员从苏州淮海街头带走和服着装者,这次的新规只是以一种更加赤裸地方式明确“寻衅滋事”的具体情形罢了。
民族主义的抬头、公权力的扩张、公民自由和民主权利的贬损,逆行已久,只是恰好又到了一个十字路口而已。
没什么好看待的,努力坚持自己认为对的事吧。
编辑于 2023-09-08 04:34・IP 属地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