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教培事件算违法吗?
严格意义上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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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首先要搞清楚,我国的国家权利架构不是三权分立,是D领导全部。
也就是常说的:“D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D是统管一切的”。
在这个基础上,才能讨论所谓的违法问题。
一个不恰当的比喻:地方D委发的文,就是地方"法律",D中央发的文,就是全国"法律"。
D是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在现行体制下,这套逻辑是自洽的。你要用西方的三权分立来套,当然会得出不舒服的结论。
发布于 2023-08-17 16:17・IP 属地浙江查看全文>>
定定 - 307 个点赞 👍被审核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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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vves - 229 个点赞 👍被审核的答案
看了这个,我想起计划生育法,我国计划生育搞的最严的那几年,八十年代,九十年代,虽然满大街都是计划生育的宣传标语,但是计划生育其实是没有真正法律规定的。
真正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一直到2002年9月1日才施行。
之前二十年的计划生育行为,其实就是个行政规定。
发布于 2023-08-14 12:18・IP 属地江苏查看全文>>
叶飞 - 152 个点赞 👍被审核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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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步惊奇 - 9 个点赞 👍被审核的答案
违法?
这么说吧,这个问题下回答的、评论的基本都算寻衅滋事。
我国最强力的治国工具依次是:思想、精神、指示、意图、办法、意见、法律。
法律是排最后的。
当法律与前六个不冲突时,法律才算法律,当法律与前六个冲突时,法律不具备现实执行条件。
随便拿个红头文件都能让法律叫爸爸,真不知道你们讨论个啥,搞笑。
编辑于 2023-08-16 12:01・IP 属地北京查看全文>>
晓奇 - 2 个点赞 👍被审核的答案
教培不违法,发红头文件禁止教培才违法。2021年这个“禁止教培”事件是民间社会信心一下子被彻底打击至今无法恢复的根本原因。谁知道以后又会发什么“红头文件”呢?
发布于 2023-08-16 07:55・IP 属地陕西查看全文>>
有自由才能有灵感 - 1 个点赞 👍被审核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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琴酒 - 1 个点赞 👍被审核的答案
违那条法律了?我记得有个博主分析过,双减政策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发的,认真的这两个机构一个是党的机构,一个国务院下属机构,发文的效力低于国务院各级部门效力,更低于人大通过的法律效力。应该先审查的是文化执法机构有没有违法,有没有违反宪法和相关行政法规!
发布于 2023-08-16 00:25・IP 属地浙江查看全文>>
Freedom - 0 个点赞 👍被审核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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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厚 - 0 个点赞 👍被审核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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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你看什么呦 - 517 个点赞 👍
双减政策最大的获利者就是文化执法部门。
凭空多了一项法律没有赋予的职能。
可以在没有任何依据的情况下查封教培机构,可以处罚也可以不处罚。
自由裁量空间无限大,寻租获利空间无限大。
发布于 2023-08-14 16:25・IP 属地河南查看全文>>
禁止加速 - 407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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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 333 个点赞 👍
太过于灵活的政策真让人招架不住,怪不得有钱人都不投资企业,这特么谁敢。
不让你干,你不干,你不干了,又说可以干,这是玩过家家吗?拿着国务院的红头文件让底下照章办事,现在篓子捅大了,就说不具备法律效力可以不遵守?这算个什么事?
现在拿着法律去解释“双减政策”成为了主流,那双减政策出台时候怎么没有一堆法学家去最高法院拿着宪法状告国务院?
灵活就业就算了,搞灵活政策算个什么事
编辑于 2023-08-16 00:28・IP 属地上海查看全文>>
浥轻尘 - 255 个点赞 👍
违法
《蒸馍法》
第一条:当事人不服的,处拘役、管制、3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条:当事人以法律当挡箭牌逗人笑的、恶意引用法律的,处拘役、管制、3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公开向被逗笑者道歉。
编辑于 2023-08-13 04:03・IP 属地浙江查看全文>>
Bryan Cby - 253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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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明旭 - 156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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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蛋 - 98 个点赞 👍
受教育权,是指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 由宪法确认和保障的公民受教育的权利。 在我国,宪法确认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只要是自愿 ,监护人同意,当然不违法。
发布于 2023-08-14 12:21・IP 属地安徽查看全文>>
001县道 - 90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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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子兔 - 72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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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小咪 - 65 个点赞 👍
不算,首先,双减不是法律,只是个政策,连行政法规都算不上。其次,双减针对的是义务教育阶段,不包括高中。第三,当年大家都躺平吃大锅饭的时候,小岗村的几个农民搞包产到户是不是也违法了?
发布于 2023-08-14 08:23・IP 属地浙江查看全文>>
桥安众 - 52 个点赞 👍
铁头涉嫌 寻衅滋事
新东方不违法
打击教培。是党政办公厅的一个意见。
我不知道办公厅是什么级别,为什么它能够凌驾于法律之上。
这开了一个很坏的先例,这说明,遵纪守法,合法合规,保护不了自己。
专政机关所谓的 讲政治,其实是不讲政治
因为最大的政治 就是 人民至上,而人民最大的权益,就是人民制定的法律。
遵纪守法才是讲政治。
党领导人民制定的法律,你党政办公厅不遵守,这是什么事?
编辑于 2023-08-19 11:55・IP 属地四川查看全文>>
咸鱼 - 21 个点赞 👍
违法的前提,是你要有法。
有哪条法律规定不许办教培嘛?
人大立过这样的法吗?
现在的打击政策,反而是违法的
违反了《民办教育法》
当然,历史文件不具备现实意义
不要拿法律当挡箭牌
你说法治,我都觉得有点好笑
发布于 2023-08-16 15:48・IP 属地广东查看全文>>
蒲公英 - 8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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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了 - 8 个点赞 👍
双减针对义务教育阶段,高中生不属于义务教育。不违法。
但是教育局又下令取消所有学科培训并不再审批,市场监管局认为需要通过教育局前置许可。
相当于是,法律不认为是违法但是又不允许你开。
发布于 2023-08-14 20:14・IP 属地浙江查看全文>>
2022年能结婚吗 - 7 个点赞 👍
真要法律?《民办教育促进法》赋予了政府规范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权力。
操作上就是这个办学资质的授予与撤销,不又回到了领导的意见的范畴,还是官家一句话,这就是你要的法律。
说回来,哪个单位要是上上下下全部合规合法,那还真是开天辟地头一遭,可以站出来让人长长见识,头部新东方可是缩了。
消灭教培打的是教育公平和减负牌,闭着眼睛说没有道义依据的,这是很好笑的事。这两个议题一直在教育改革的话题中,你可以反对这个做法,但你要是说没有支持的人就相当离谱了,不是只有你的道义是道义。只能说阶层板结确实发生了,身边人观点太一致就会出现,把自己群体的观点当成普遍意见。
我的观点是它在公平问题上无用,但你要说在减负上有没有用,有用的,执行越强越减负。以国外经验来看无法长期维持,但很可惜长期来看我们都死了,没人等得起。
什么你说减负为什么?为了知乎隔周上热榜的人口出生率问题啊亲。禁课外培训是未成年人教培业的灭顶之灾?没人生小孩才是。
以前有个做教培的兄弟和我掰扯:这是贫富差距、阶级固化带来的衍生问题巴拉巴拉,鞭辟入里,引经据典。我完全同意他的观点,可那又怎样?脑子里清楚,嘴巴上不接受,不还是平平静静接受了,最大的行动就是网上抱怨,如果这也称的上是反对力量,那世界也太梦幻了。当真的有行动力的是持相反意见的人,如铁头,现状就注定是这样。
编辑于 2023-08-15 05:27・IP 属地上海查看全文>>
杯子 - 6 个点赞 👍
根据评论区的指正,无论是国务院办公厅还是教育部的通知,其有关“双减”的文件都属于“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属于“法律文件”,而其他规范性文件你可以理解“政策”,我们常说的“红头文件”就是如此。而关于“其他规范性文件”,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以及国务院都没有出台具体的制定规则。只有各省、市会规定有“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细则”等文件,如杭州市于2023年6月25日出台“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其中“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认定”的第二条是: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不得违法制定含有排除或者限制公平竞争内容的措施;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既然如此,你可以理解为教育部根据一个不属于法律文件的“意见”制定了一个可以让整个行业瞬间破灭的“其他规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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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指违反法律或违法行政法规。
违规,指违反行政规章。
2021年7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与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
教育部于2021年颁布了《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项目分类鉴别指南》(11月15日)与《关于坚决查处变相开销学科类校外培训问题的通知》(8 30日)。
接下来,就是各省教育厅,各市教育局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再制定运行细则。如《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中下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通知》
综上所述,新东方教培是不是违法违规的,就看你们怎么判断了。
编辑于 2023-08-16 22:29・IP 属地四川查看全文>>
自由世界的守墓人 - 5 个点赞 👍
这个主要是这种培训,是损害一部份人的利益来有益于部分人。
受损的人可能占多数。
这样,这项事业其实就很难持续下去了。
这个主要是因为高考,其实是选拔性的。你培训后让某些人上线了,其实不一定好。这会让其他本来上线的人落线了。如果规模少,影响就不大。如果规模太大,个个都上,其实就个个都没用,白花钱。如果是中间的规模,那些不上的就吃亏了。
这个就是有益于部分人,有害于部分人。
提高了的考试水平,并无实质性的作用。反而导致不得不陷入应试竞争之中。
这显然就不是教育部希望看到的情况了。
这个教培或许可以考虑直接成立私立学校?这样就一样是学校了。不至于占用额外的假期时间去教学了。
高中从道理来说,也不会区别于小学初中的。这类培训难以合法地存在。应该给予这类机构出路,比如学校直接外聘这类机构提供校内教学课程。比如把原来的大班变小班了。这样起码能满足减轻负担这个要求。
或许允许请假不上校内课程,上校外培训课程,这样的话,就与减负政策不矛盾了。
减负其实才是重点。
让所有的中学一样的水平,所受阻力更大。禁止以学习成绩筛选学生进入初中,实际上是未能得到真正的实施的。至于高中,似乎并无这类政策。
编辑于 2023-08-15 07:57・IP 属地广东查看全文>>
黄贵洋 - 3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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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垃圾回收站 - 3 个点赞 👍
不违法,违规。社会管理、行政管理,不是仅仅依靠法律,还依靠管理规定。教培违规依据如下:(以下内容不代表我的观点,仅仅作为科普)
杭州正式发布《杭州市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双减”)。此次杭州根据国家和省“双减”工作部署制定的实施方案,将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
杭州“双减”着力在学校层面,比如,将着力于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落实小学零起点教学,改进考试方法,克服唯分数倾向,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实施公办初中提质强校行动,落实优质示范普通高中学校名额分配生不低于60%等。
在关注度较高的作业减负上,也做了详细部署。明确各年级作业总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家庭书面作业,小学三至六年级尽量减少书面作业量,完成时间最多不超过60分钟,初中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学校不得布置机械、无效作业,杜绝重复性、惩罚性作业。教师要指导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初中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
为了解决学生放学后看护难问题,杭州将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推行以放学后托管、初中生晚自习、免费在线学习、暑期托管等为重点的课后服务,确保全市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实现课后服务全覆盖,有需要的学生全覆盖。
杭州“双减”的另一个重点,便是加大对培训机构的监管力度。今后将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和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也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
对培训机构的培训时间也做了明确规定,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线上培训要注重保护学生视力,每课时不超过3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控制培训结束时间,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不得留课后作业。
此外,将加快推进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转登为非营利性机构,加强培训广告管控,严格师资和教材管理,强化培训收费监管,建设完善“安心培训”数字化监管平台等一系列措施有效落地,让“疯狂的培训”回归理性,让教育“返璞归真”,让孩子能健康快乐成长。
秦风140 次咨询5.0105770 次赞同去咨询发布于 2023-08-16 10:14・IP 属地浙江查看全文>>
秦风 - 3 个点赞 👍
5年教培路过。
双减前,教培属于民营企业,因其特殊的经营内容与经营对象,完全正规的教培公司需满足以下条件:
1.办学许可,也就是“学科类培训证照”。
2.通过场地消防检查。(双减前最常检查项目)
3.从业教师具有教师资格证。(18年之后上面发文严查)
但由于其特殊性,街道办、消防、市场监督局、教育局等都有权力对其展开检查,这其中的猫腻不少,亲身经历一周内消防检查三次,每次整改后都能提出新的要求,最后校长找到街道处主任搭桥吃饭+送礼才解决。
个人认为“双减”之后对教培影响最大的点在于“周末等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得进行学科类培训”。
教培行业现金流多,但需要大量消课才能均摊掉场地和人工的成本。
双减前,教培主要上课时间是周末,一间教室周末两天可以安排6~8次课程,周中晚上也可以安排部分课程,在这样的消课率下,才能覆盖正规场地的地租、水电以及整个公司的人力成本。
双减后,明面上能上课的时间只有周中的晚上,这对于教培公司是巨大打击,可谓是精准命中七寸。即使周中晚上全排课,一间教室也最多能消五次课,何况初中高中学生周中基本无法上课。双减前教培行业只有招生这个需求,现在即使招到了学生也无法消课。
所以正规的教培公司场租成本成了最大困难,21年下半年,全国各教培企业关停的校区就占了一大半。
此外,消课率降低直接导致大型教培企业的其他后端部门裁员,如教研、师训、互联网、平台等基本只剩勉强维持运转的人员,这点颇为可惜,比如学而思的教材编著团队、题库建设团队是相当优秀的,但这些后端注定难以自负盈亏,而双减之后一线教师消课率降低,也很难给他们继续输血。
其次,双减政策颁布后,社会舆论将教培当做“赌博嫖娼”之类的打击对象,这使得相当一部分的教师选择离职,或转行,或考公考研,或进入学校。毕竟大部分教培从业人员还是需要社会认同感的,双减前,他们是“老师”的身份,课上的好,能得到家长和学生的尊重和喜爱;双减后,身份有点像过街老鼠,这种落差让人难以接受,再也不能自诩从事“教育”这份事业。
除此之外,间接性受到影响的还有民办学校,从大约十年前的国家出台文件“鼓励民办教育”作为国内义务教育阶段教学力量的补充,到双减那年“不再审批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以及促进“民转公”,这事怎么看大家自行思考。
最后,教培本身不违法,双减是行政性文件,违反双减政策是行政违规,但…
算了,不说了
发布于 2023-08-16 10:03・IP 属地江西查看全文>>
上岸的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