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邀。
其实吧,好像不是第一次咧...
随便在B站上找滴:

她是韩国人,通过投简历和面试就进入了外文局亚太传播中心。

外文局级别不低,上头直属对外传播机构,副部级事业单位。而且在明文的招聘规定里,下属企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招聘条件都要求中国国籍:

所以虽然这位up主表示自己并没有编制(也就是合同工),但从规定上看依然有瑕疵。
另外从我个人经验,我确实见过疑似事业单位里的外国人。
几年前机缘巧合,见到了一位负责某重要体育赛事授权管理的小姑娘。
从办公地点和介绍人的说法来看,毫无疑问的准官衣(否则咱也不会跟着带老板去点头哈腰)。但聊了一会,我发现她韩语日语英语都很溜,正努力马屁拍起,人家腼腆一笑:
那时就有点疑惑:她不是国际组织的,是咱这体育部门下面的,但又是个外国人?
那时心想:对外传播机构里我知道有很多外国员工,体育部门也这么国际化了?
不确定,供参考。
上海这次说“根据国务院令第652号文件”,我去翻了翻:

感觉有点怪。
你说根据这份文件“允许事业单位招聘海外及港澳台人才”,听上去好像这份文件是支持的。
但我翻了几遍,发现这份文件里没有一句话提到支持招聘海外和港澳台人才。严格说,这份文件对这个方向的内容就没有提一个字。
说白了这就是个角度问题:你可以说这份文件没有明文禁止,我也可以说这份文件没有明文允许。
总之往“支持”上靠,明显过度扩张了。
另外,至少现行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还没有改:

一份上位文件没有明确支持,另一份则明确禁止。怎么就得出了“允许”的结论?
当然我前面也说了,起码对外传播机构里我知道确实有不少外国员工,上海肯定不是开先例那个。
公办大学里一直有不少外教,“事业单位”里也是千差万别。有些机构招些本土确实缺的海外人才,只要流程公开透明,大家其实也没啥说的。
问题是:
一,眼下肯定是失业率相对高企阶段。尤其是20%起的青年失业率,呈现出明显的结构性失业,大量本土包括海归在内的高学历人才低配错配。
北京上海深圳很多街道办的“社区工作人员”已经是清北水平,在这三地的优质初高中里还能找到些藤校毕业的老师。
如果要搞倾斜,我觉得这些中国国籍的理当优先。
二,加大对外开放可以,但流程要透明。
现在舆论担心的,无非是重演各种“引进人才”的弊端:倒霉一点的是水平有限引进劣才,再倒霉一点是引进洗澡蟹水货。
最倒霉的是政策被挪用,引进的是各种二代们。他们的父辈在国内盘根错节,他们在海外开辟第二家园,然后再以外人身份回来更稳妥地继承家族利益。
原本指望引进鲶鱼搅动一下,但操作不公开,可能引进的就成了北极鲶鱼们。
感觉有点结构性矛盾。
如果是就业,那断无为外国人解决就业的道理。
如果是为了效率,那你还不如继续推进体制改革,把科研应用化、企业研发投入循环做起来。
企业用了多少外国人搞技术你不用管,反正守死本土化比例和关键数据对外保密流程。
如果真有本土事业单位的研发难度需要特定海外人才,再启动专项的外国专家引进计划。
咱们是有外国专家局的,走那条线就好。
总之,这事只适合专项专办。以地方的做事风气,如果开了流程化的口子,效果恐怕不佳。
闲聊公号:王子君的碎碎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