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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雨导致自家房子被冲垮,可以找谁赔偿?该如何申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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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这个词语也不太精确

因为赔偿一般跟的是侵权纠纷,暴雨属于天灾,大概率就没人来赔偿。除非存在特例,比如房子本身的建筑质量存在着巨大问题。

而且如果没有赔偿的话,可以去申请一下人道补偿。

第一,涉及到风险转移的问题。

如果是商品房买卖的话,最高法司法解释已经规定了风险转移的时间节点。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是以交付使用为节点而转移的。

但是如果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还是可以提起抗辩的。

当然,如果是自建房屋的话,就不涉及这一块的。

第八条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二,是可以选择购买保险的问题。

现在还有一种新型的保险,房屋安全保险,如果有这种保险的话,购买了也可以减轻房主的压力。

6月13日,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下属事业单位市公房管理处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以下分别简称“市公房处”“人保财险重庆分公司”)举行既有房屋全周期管理战略框架协议签约仪式,并成功签发全市首份“房屋安全保险”保单。

据悉,该保单由市公房处为其所管理的36万平方米公有房屋投保,人保财险重庆分公司承保,提供一揽子安全保险保障,主要为房屋倒塌以及由其产生的房屋损失和居民人身伤亡进行保障,同时为房屋外墙脱落、房屋火灾、高空坠物等公共安全事故提供救助保障。此外,还创新引入了事前、事中风险事故预防,建立了“体检+保险+监测+服务”的房屋安全管理联动机制,为公有住房居民提供“实实在在”的房屋安全保障。
发布于 2023-08-01 09:49・IP 属地河南
王一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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