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无视部队多次劝阻,执意破坏军婚获刑一年,此案件起到了哪些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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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好多带节奏想解构解放军的,
比如军人为啥可以买票优先,现在又破坏军婚为啥会被抓。
大战在即,你们什么成分,就别装中国人了,
进入全民反间谍了,你们美跌三番五次来就差跪下唱征服了,
就凭你们团建想解构?
你们也配!
为什么?因为中国经历过百年屈辱,经历过国民党吃空饷吃军血。
军民鱼水情就凭你们几只小鬼想解构?军人待遇凭你们几只就想取消?
流浪地球给的那袋子水果,那才是中国,你们还是快去关心你们的马润,关心一下你们的越战老兵,关心一下你军的ptsd。
美军这写三等货色,活该被中国军人按在地上摩擦!
发布于 2023-08-02 11:43・IP 属地浙江查看全文>>
大彘子 - 7 个点赞 👍被审核的答案
也许在未来的某一天,这个案件会成为旷世巨作的基石蓝本吧。
被扭曲的规则欺凌却坚持相爱的情侣,在感情和经济上互相扶持的朋友——简直就是文学作品的完美模版。
发布于 2023-08-02 18:43・IP 属地上海查看全文>>
Hastur - 2 个点赞 👍被审核的答案
看得出来两人是真爱了,面对暴力机关的百般阻挠也要想办法在一起,就算知道只有毁灭的结局也不屈服于强权。
非常具有浪漫主义色彩。即使是不可抵抗的暴力也不能教两人放弃真正的爱情。
感觉有潜力写成类似罗密欧与朱丽叶,梁山伯与祝英台这样的爱情故事。
编辑于 2023-08-02 09:25・IP 属地陕西查看全文>>
大王 - 2 个点赞 👍被审核的答案
破坏军婚罪,在嫖宿幼女罪早已废除的今天, 可以说是刑法里残存的最大笑话了。
当这个罪名,和民法典一千零八十一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放在一起,就让人完全笑不出来了。
让我们先心疼一下被抽了两个大逼兜的婚姻自由。
心疼完了,往下看,如果你有幸成为了军人配偶,那么,恭喜你,原则上你无权提出离婚,你也不能出轨,当然,因为你的出轨对象会被判刑,所以除非你隐瞒军人配偶身份,你连出轨机会都很小。
当你在一段婚姻当中,即便感情已经破裂,也无法离婚,还不能出轨时,这就不是一段平等的婚姻了。可以说,这两条法律,加在一起,就是军人配偶——无论男女——的贞节牌坊。
我当然知道这两条法律的立法本意,可是,聚少离多,感情难以维系,不是军人独自面对的困境,军人配偶也同样面对这个困境——还要同时面对没有配偶协助,独自照顾家庭的困境——可却没有得到对等的保护。甚至其他很多职业,比如远洋船员,还有考古和地质勘探工作者,和他们的配偶,也面对着这样的困境,甚至更严重——毕竟军人大多年轻,这些人却很多人到中年,上有老下有小,他们也没有得到这种保障。
你说军人为国奉献,理应照顾?这也没问题,可是这个照顾,应该是国家拿资源出来,解决军人两地分居的问题,照顾军属生活,而不是慷公民之慨,让包括军人配偶在内的普通公民来承担照顾军人的代价。
真正该立的法,是军人家庭生活保障法,军属权益保护法,而不是这个可笑的破坏军婚罪,和军人配偶不得离婚的愚蠢规定。这种规定,不会保障军人生活幸福,恰恰相反,只会让人越来越不敢和现役军人结婚。
此外,说句不好听的,破坏军婚罪,保护的是什么?出轨不是单方面的错误,甚至可以说,很多时候,军人配偶在不伦关系中,过错要大于其出轨对象,为什么只刑罚出轨对象,军人配偶却不承担刑事责任?这个出轨对象,真正侵犯的“法益”是什么?是军人对其配偶的性独占权!换句话说,这条法律,是将军人配偶作为军人的性奴来定义的。
纯属恶法!
编辑于 2023-08-02 21:01・IP 属地河北查看全文>>
刘某 - 1 个点赞 👍被审核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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蹬蹬你个蹬蹬 - 1 个点赞 👍被审核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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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之上223 - 1 个点赞 👍被审核的答案
得脑子进了几斤水才和特殊群体结婚
感情破裂了特殊群体不想离就离不了
特殊群体长期在研究暴力和讲究无条件服从的环境里,大多数大男子主义,chpd。
也就骗骗刚进社会的小女孩了。
发布于 2023-08-03 09:05・IP 属地江苏查看全文>>
res1998 - 285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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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行客123 - 196 个点赞 👍
不作就不会死,自己要作死没办法。
相关部门都已经两次派人来告知对方破坏军婚的后果,然却不把这事放在眼里。可见纸人心是有多大,居然偏偏就不信这个邪。
这女的也是奇葩,出轨也就算了,还搞出事情来还堕胎。对方转业回来以后,还继续同居,这真的是太不道德了。
直接就是目中无人,不收拾你又收拾谁呢。
2020年8月,桑某通过某社交软件结识了惠某并开始交往,其间与其多次发生关系。在得知惠某的丈夫高某系现役军人后,桑某仍继续与惠某保持不正当关系,并商定不让高某知晓。被高某发现后,高某所属部队曾两次派人告知桑某破坏军婚的后果,但桑某均未理会。2021年9月21日,惠某离家出走,联系不上,高某遂报警。次日,为与惠某同居,桑某在保定市租下一间房,租期半年。同居期间,二人商量继续保持同居关系延续至高某退役,进而试图逃避法律责任。2022年7月,高某退伍转业。今年1月9日,桑某被刑事拘留。
不过这两个人胆子虽然大,也是很坏的那种,但是却有些蠢。公安机关在侦查的时候,掌握了大量的证据和信息。
正因为有了证据,所以这壶够他喝的了。
据此,公安机关共固定涉案通话记录200余条、位置信息1014条、视听软件信息1511条、微信信息8730条、交易记录1554条。
什么是破坏军婚,可能很多人不太了解。明知道对方是现役军人的配偶,却还要和对方举行婚礼或者同居的行为。
这种行为就叫破坏军婚,有可能涉嫌破坏军婚罪。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第259条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男子最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那也是罪有应得,真的活该。
破坏军婚,除了是道德上的谴责以外,还要受到法律的处罚。
所以说,有些人不要作死!
发布于 2023-07-31 22:14・IP 属地湖北真诚赞赏,手留余香还没有人赞赏,快来当第一个赞赏的人吧!查看全文>>
罗罗 - 184 个点赞 👍
又是破坏军婚,又是让人堕胎,又是长期出轨,又是多次在外,又是铤而走险,又是明知故犯……本以为法律会真的给我心灵冲击的教育,没想到告诉我被告人只判刑一年……
哦。出轨在法律上无罪,在外开房也无罪,通奸也无罪,堕胎也无罪。就是因为军婚的原因才将若干条件充分予以犯罪化考虑,最后以法律的名义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
他问我说有什么警示作用?我只想说一些人渣看到这条新闻之后可能想着玩几年才判一年。以几年的有“妻”徒刑换一年的无“妻”徒刑真划算啊。
凭什么贪污腐败趋近零死刑之后贪污腐败可以猖獗旺盛?凭什么对破坏军婚严重无耻的行为判决畸轻就会有所警示?
法律不是源于公正的美好想象,是法律判决的每一个案件对公平正义的宣誓和执行。
编辑于 2023-07-30 11:19・IP 属地四川查看全文>>
简夷山人问云 - 159 个点赞 👍
如果是我的话,就搞两个宣发团队。
一个刷“当兵当到连自己的婚姻都保不住,还怎么保卫国家?这兵谁爱当谁当,反正我是不去的,要去也是xx先去”!
另一个刷“我天!军爷都这么霸道的么?只不过是跟当兵的结婚,又不是发与披甲人为奴,凭什么不能有自己的幸福和自由”?
发布于 2023-08-03 09:36・IP 属地湖北查看全文>>
李劼 - 113 个点赞 👍
我确实不懂法律
但是谁告诉我破坏军婚罪符合刑法的必要性原则吗?
符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吗?
这项罪名保护了什么法益?如果保护了是不是在物化军人的配偶?
是否侵犯了个人自由?
编辑于 2023-08-02 07:49・IP 属地日本查看全文>>
cherish - 92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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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火族KB炎 - 79 个点赞 👍
军人捍卫人民群众不受侵犯,自己的婚姻却被别人侵犯。
是可忍孰不可忍。
从感情上说,一年判轻了。
你们放纵自己的欲望,破坏我们的长城!
长城坍塌,谁来守护我们的安宁?
重惩淫虫!
发布于 2023-08-03 08:58・IP 属地山东查看全文>>
崔二 - 4 个点赞 👍
随着和平时间的延长,有很多人已经忘记了曾经战争的残酷,忘记了军人的责任和无私奉献。军人是保家卫国的基石,军婚则是这基石的保障和稳固剂。
军婚,指的是现役军人的婚姻关系。夫妻只要有一人为现役军人,这种婚姻关系即为军婚。我国在建国以来一直致力于保护军婚,以维护军人的权益不受侵害。随着国力的增强,和平环境的稳定,军人的特殊性渐渐的淡出了人们的视线,军婚也成了别有用心的人猎奇的目标,触碰的底线。
保护军婚可以有效地维护军人权益和社会稳定,促进军队建设和国家安全。现在很多的人都是在危难之际才会想到他人的帮助,而我国军人则是这些危难之际的主力军,哪里有危险,哪里就有军人的身影,抗洪救灾如此,疫情防控也是如此。军人对社会稳定做出了很大的贡献,我们对军人的婚姻保护就是稳定军心,间接保护自己。
保护军婚还可以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和道德观念,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这个案例及时的提醒我们涉及军队的,都应该进行保护,包括军人的婚姻,都是不可触碰的底线,要受到法律的严惩。
发布于 2023-08-03 11:09・IP 属地辽宁真诚赞赏,手留余香还没有人赞赏,快来当第一个赞赏的人吧!查看全文>>
晶儿文案馆 - 3 个点赞 👍
为什么要专门保护军人婚姻?我的理解是,军人的婚姻容易被破坏,破坏后后果更严重。一是因为大多数军婚家庭都是聚少离多,军属要承担更多,没有男人在身边,有些人会动歪脑子。二是这种保护会让军人少一些后顾之忧,维护军人家庭的稳定,也是维护部队的稳定。三是军人是暴力机器的一部分,没有法律的特殊保护,可能使用自己掌握的暴力自己复仇,会造成更大的伤害。
可能有些人说长期分居的人多,为什么不保护别人?比如长期在外地工作的人?因为他们还有选择,如果担心自己离家太久家庭会出问题,可以选择离家近一些的地方,但军人没有这个选择。
发布于 2023-08-02 10:44・IP 属地河南查看全文>>
拼命蟑螂 - 3 个点赞 👍
接到高某报警后,该案因证据问题一直处于行政案件在办状态。
我的疑问是,高某以什么理由报的警?该案起初被受理为行政案件,案由是什么?
仔细阅读,报警可能是指新闻里“2021年9月21日,惠某离家出走,联系不上,高某遂报警”,但报警以后是否受理,新闻里没有说。如果高某就报了这一次警的话,也就是说,2021年9月21日至2022年1月这超过三个月时间里,作为行政案件一直没有办理完毕,而这个行政案件之所以是行政案件,按新闻的意思是因为立为刑事案件证据不足。
查阅《刑法》关于破坏军婚罪的条文:
第二百五十九条: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无论是二百五十九条还是二百三十六条,都没有明确规定,破坏军婚情节轻微的予以治安处罚或行政处罚。所以新闻里也报道说,桑某东窗事发后,高某所属部队曾两次派人告知桑某破坏军婚的后果,但很显然是无效的,桑某也没有当回事。
此案很显然是同居型破坏军婚案,该罪里的同居是指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者在较长时间内共同生活。为了钉死此案,公安机关共固定涉案通话记录200余条、位置信息1014条、视听软件信息1511条、微信信息8730条、交易记录1554条。这么多证据,才堪堪证明二人是同居关系,不容易啊。
发布于 2023-08-02 13:39・IP 属地海南真诚赞赏,手留余香还没有人赞赏,快来当第一个赞赏的人吧!查看全文>>
苏察哈尔璨 - 3 个点赞 👍
我们国家对军人的婚姻有很多额外的保障。
1,军人的配偶提出离婚,需要到部队所在地军事法院起诉。一般的法院不受理。
2,军人的配偶起诉离婚,除非得到军人同意,否则法院不能判离婚。
3,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4,军人的配偶出轨,出轨对象会涉嫌破坏军婚犯罪。
发布于 2023-08-02 18:25・IP 属地上海真诚赞赏,手留余香还没有人赞赏,快来当第一个赞赏的人吧!查看全文>>
陆轶群律师 - 2 个点赞 👍
破坏军婚有罪,除非破坏的是自己的军婚。
根据新闻,女的显然不是无辜的。她既不是被强迫,也算不上被诱骗,她是自愿的。
男的判刑了,女的作为共犯,没有受到任何刑罚。
所以我领悟到,破坏自己的军婚无罪。
当然,性别反转一下的话,有没有罪,我不好说。可能结果会相同吧,也是男的坐牢。
发布于 2023-08-01 18:46・IP 属地上海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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虢枏不想爆金币 - 2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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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刺螈 - 2 个点赞 👍
注意:“多次劝阻”
这说明部队有警告,没有直接判他,也没有直接判军嫂。
这个情况放女权那里,这男的不在意第一次出轨都是“好男人”了!
而且军队不同其它,任何国家,军队都是最保守、最直男的派系。
也是最接近禁欲主义的派系,而且军人出轨,也是违背军纪的。
21年就有军人出轨了女军人,被开除军籍遣返。女军人记大过的例子
你们阴阳怪气党可以,但军队至少是不双标的。而且军人不同于其它职业,他们就是拿命换命的职业。而且封闭,不会和你们的老婆混在一起。
而且已婚军人出轨也是犯破坏军婚罪的,是犯罪的!不像你们想的只管配偶和第三者。也不像你们一样,出轨只是违反公序良俗、嫖娼只是违法。
破坏军婚罪,简单来说就是保护特殊群体的局限“通奸罪”
发布于 2023-08-03 09:12・IP 属地湖北查看全文>>
征沢秧 - 2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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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必 - 1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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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古圣武士 - 1 个点赞 👍
本来不打算在军人话题上多讨论。
因为我在部队服役18年,后来自主择业。往事不想再提。
就个人理解,为什么要保护军婚。确实,军人职业并不是说多么特殊,需要特别保护。
有一些人毕业分配到大城市,研究所,也就是大家平时能看到的军官。但是,绝大多数是到不了这些大城市的,在山沟里,海岛上,边疆上。
然而,不是说你想离开部队就能离开的,换防也是不存在的。一毕业分配到边疆,一辈子边疆,(个别情况除外)没个十几年不会让你走人的。放开走留一直是很多军官的呼声。也有不少军官人宁可按义务兵退伍或者挨处分也要早早离开。
每年几十天的探亲假,对于三百六十五天还是太少了。但是没办法。边疆还是要有人守。
我不知道,这个消息,会在基层部队有什么影响,估计要求转业的更多了吧。
另外,军官出来并不是找不到工作,大部分都是正规高等教育的。我在部队最后一个月是九千,现在天津月薪两万五包吃住,年终奖不知道多少。而我的水平还是一般的。
如果对军官放开走留,而不是强制干十几年,估计会走一半人。
所以说,不能只看到保护军婚,也要看到强制性不让走人。这两者是相辅相成的。但是,搞成这样子,只判一年,恐怕还是会人心浮动。
编辑于 2023-08-02 09:45・IP 属地天津查看全文>>
飞哥 - 1 个点赞 👍
随后,涿州市检察院快速反应,积极引导公安侦查取证,制定了以固定桑某与惠某共同生活痕迹为主要侦查方向,以桑某与惠某入住酒店信息、租房信息、聊天记录及转账等关键证据为重点的侦查提纲。据此,公安机关共固定涉案通话记录200余条、位置信息1014条、视听软件信息1511条、微信信息8730条、交易记录1554条。
一是警方查的购细
二是聊天8730条,交易记录就有1554条,这个钱给的够频繁。
发布于 2023-08-02 09:22・IP 属地山东查看全文>>
maomaobear - 1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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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叶流年 - 1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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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zj0157 - 1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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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你好 - 1 个点赞 👍
两个疑问:
1.为什么军人高某在发现自己的妻子出轨后不立刻离婚,而是上报部队派人警告桑某不要破坏军婚呢?
2.为什么在妻子惠某离家出走了,军人高某才报警?
我感觉军人高某应该体会到了军嫂惠某的不易,几次三番容忍她出轨,并且爱屋及乌,对桑某也只是警告,只要他们分手即可。可谁知,惠某和桑某情比金坚,丝毫不领高某的情,最终桑某入狱。
一个关键疑问:
高某的妻子惠某与桑某商定隐瞒同居关系,算不算包庇桑某破坏军婚罪,并且包庇之后仍然保持不正当的同居关系,是否应当以从犯论处?
我们都知道,男女同居,一个巴掌拍不响,只有男唱,没有女和,不可能达成关系。
必然是惠某自己也是满心的愿意,才让这段不正当的关系延续下来。
所以,如果男子以破坏军婚罪论处,女子应当以从犯论处。
军人高某,是个老实爱妻的好男人,只可惜,落花有意流水无情,一个已经红杏出墙,芳心在外的女子,不值得你的一片痴情!
发布于 2023-08-02 13:03・IP 属地广东查看全文>>
法律心理小帮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