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答主似乎把包容理解为一味忍耐和顺从,也就是虽然我心理不认同,也不理解亲密关系的言语和行为,但我选择不说,只是单纯忍受着,等待时间慢慢消化。
但在我看来这并不能算包容,只能算作暂时压抑着,一旦时间久了就会难以忍受,因为这种“包容”是以一方长期的低自尊为代价的。
我理解的包容,是当我发觉我并不喜欢亲密关系的某些言语和行为后,我愿意去调动我的元认知能力来重新认识这件事。这包括两大方面:
1.我为什么不喜欢对方?
2.对方为什么会这么做?
首先,我觉察到我对方的言行感到了一种不喜欢,不舒服的情绪,如果我选择忍耐的话,我会选择既不思考也不表达。但如果对这种感受进行元认知,我会去思考,究竟是哪些元素引发了我的这种情绪?例如,我可能感到ta的言语威胁到了我的自尊,让我感到不安,这是亲密关系中的一种常见状况,但ta本身是出于主观故意的吗?我为什么会对这种话语感到被贬低,这与我自己的成长经历有关系吗?
当我们这样去思考的话,会发现我们可能在心理上已经嵌入到过去的某些自尊被伤害的场景之中,而暂时地失去了分辨内在和现实的能力。假如我被别人这样当面贬低过,当时我表面上忘记了,但心理上是介意的,那种被伤害的委屈感和愤怒是没有被消化的,而一旦日后有人说出了类似的话, 就会激活这个场景,即使对方对我并无恶意,但我也容易将我当时的内在感受(愤怒,恐惧,气愤)投射给对方,并很容易感到这种感受是现实的,自己是被威胁的。
所以说,面对对亲密关系的不舒服的情绪,我们要做的并非忍耐或者忽略这种信号,而是放大和分析它的心理发生过程,去思考它是否触发了我们意识深处的某种防御机制,并尝试和对方坦诚这件事。当然也有可能是对方真的想要伤害我们,并不愿意去理解我的过去,那这种情况就可以考虑是否要放弃和疏远这段亲密关系了。总之,亲密关系中的疗愈是一个互相治愈的事情,双方需要有这样一种共识:倾听对方的真实想法,更深度的坦诚,总是有利于关系的。但如果一方不认可这种信念,我认为就没有必要包容了。
第二,就是要去诠释对方为什么会这么做。
这里所说的“理解”,并不是一些人日常所说的“你理解一下我”的那种“理解”,因为那种“理解”本质上并不需要调动主体的诠释心理的认知能力,而只是让你直接地认可和服从对方。我所说的“理解”,指的是从心理层面去诠释他人的能力,也就是人际诠释机制(interpersonal interpretive mechanism),它指的是我们有能力去归因和分析他人的心理状态与行为,去解释他人的动机成因(欲求和情绪)或是认知成因(意图与信念)。一些人可能会将他人的外在行为和内在动机建立一种直接的、反射性的联系,例如当事人认为,亲密关系这么做肯定是出于对我的恶意。当事人没有能力对这种联系进行更加精细化的思考,在ta看来这就是不言而喻的,没有为什么,不需要解释的。当事人完全接受了自己感受的表面意义,要么受自己的冲动驱使去行动,要么就是选择压抑。但是,人应当知道,心理体验是具有解释的深度的。一个人内心感受到的某种体验,它可以有完全不同于表面意义的,甚至是截然相反的内涵。这样的例子很常见。例如我十分讨厌一个人,经常对某个人强烈地厌恶,其实这种体验的深层意义恰恰可能相反:我很期待ta能够回应我。某个人十分讨厌同性恋,但其实可能是他正在拼命压抑自己在这方面的倾向。
因此,能够对单一情境保持多元观点的这种能力,才是“包容能力”的本质。即,对于同一现实,不同的人可能有不同的观点,一个人对现实的观点可能随着不同时间和不同情境发生改变。在我看来,“包容”是建立在发达、精细和丰富的语言交流之上的,而不是沉默的无声的非言语的忍耐。而这样的包容,当然也不可能是慢性毒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