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贿赂基本是一对一的行为,所以要想给受贿者定罪,行贿人提供的口供和证据就非常关键。
我天朝以前是严罚受贿,对行贿更多的是灵活掌握,比如罚款或者训诫,更多的希望行贿者主动交代,形成闭合的证据链条,好定罪。
现在的做法等于是让行贿者和受贿者承担了相同的法律责任,从博弈论的角度讲,他们的最优做法就是大家都不承认,没有证据,什么都确认不了。所以感觉这次似乎是官员们有意无意的利用法律来为自己解套。只要继续坚持部门立法,我们还会看到越来越多无厘头的法律出台。
发布于 2023-08-03 17:24・IP 属地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