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件稀松平常的事,被众人歌功颂德。
到底是道德模范的标准降低了?
还是通过小题大做,借此对会哭闹的儿童家庭口诛笔伐?
我们总是习惯于给结果找原因,并将一些未必与结果存在因果关系的因素也归结为导致该结果的原因,甚至进而认为自己总结出来的“经验”或“因果关系”放之四海而皆准。
我相信这位父亲“进行以父母为榜样的鼓励式积极教育,培养她的独立自理能力”的做法,对孩子保持10个小时的不哭不闹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很有可能“孩子比较听话”才是导致这一结果的最主要的原因。
毕竟,那些哭闹的孩子旁边,并没有哭闹的家长——那些家长的榜样作用怎么就失效了呢?
如果靠鼓励就能解决三岁孩子的哭闹问题,这世上早没有哭闹的孩子了,孩子们也根本不需要经历幼儿园阶段,更不需要等到六岁才被允许进入小学学习。
这样的新闻能够上热搜,并不是一件好事。
因为,它是以此前很长一段时间都在不断酝酿、不断升级着的“厌童”风潮为前提的。
这种风潮之下,诞生了一个新名词,叫作“厌童症”,是指看到幼童吵闹就感到厌恶、烦躁、不能忍受。
在出生率越来越低的形势下,正在有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终生不生育子女。不生育,意味着无法从自己的生活中获取相关的经验,也就很难与有孩子的父母产生共情。
不仅如此,一些选择只生育一个的家庭也很容易将个体经验当作普遍规律,无法了解孩子性格的多样性,同样无法与家有吵闹儿童的父母产生共情。
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厌童症”的流行似乎也就不可避免了。
这真是一个令人悲伤的趋势。
因为,“厌童症”的流行,实际上并不是在流行“厌童症”,而是流行对他人的“厌”,流行不宽容、不友好,流行冷漠、仇视和敌意。
任其流行下去,每个人、每个群体都有可能成为被厌恶的对象。比如,因为养狗而被厌,因为不养狗而被厌,因为吃甜粽子被厌,因为吃咸粽子被厌,因为年龄超过了35岁被厌,因为年龄超过了60岁被厌,因为长得丑被厌,因为长得胖被厌,如此等等,不一而足,反正总有一种等着你。
在那样的一种环境下,再长时间不哭不闹的孩子,也不能保证自己不被人厌。
所以,我们呼吁建立一个儿童友好型社会,实际上是在呼吁建立一个对所有人都更加友好、更加宽容、更具包容性的社会。
只是,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