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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股东大会前夜「宝能系」夜闯中炬高新,中炬高新「报警」,具体情况如何,怎样看待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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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炬高新是中山市第一家上市企业,旗下有厨邦及美味鲜等酱油(是不是以为是高新技术企业),姚老板19年成为控股股东,因其后五年股权的被动减持(质押股权被卖等原因),至今年6月已不是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中山火炬集团于7.8日召集监事会,想在7.24日股东大会罢免宝能系董事,于是姚员外不干了,19号大闹中炬高新,这事原委就是这样。

时间线先理一下

1、15年开始以前海人寿(宝能系)入局火炬高新

2、19年,将宝能系股票全部转移至中山润田(宝能系)共计持股24.92%,为控股股东

3、21年,因宝能系各种负责,导致被动减持,股权持续下降

4、22年,到年底,中山润田(宝能系)股权已降至14.73%

5、23年,5.30日公告股权变动,中山润田持股降至9.58%,中山火炬与鼎晖旗下两个一致行动人一共持有中炬高新19.65%的股权,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6.17日,董事会任命宝能系高管: CEO邓祖明及两名副总,三人被抵制,工作无法推动,同时于7.22辞职。

6.19日姚老板晚上大闹中炬高新(全网爆火),大闹的起因就是,7月8日,将由监事会召集7月24日召开股东大会,罢免宝能任命的四名董事(共有六名非独立董事,控股股东可任命四名,此外还有三名非独立董事),并任命四名新董事,其中三名是中山火炬系,一名是鼎晖系。如果这个事情发生,就意味着宝能失去对该公司的掌控,所以才上演了姚总夜闯公司的闹剧。

我们会很好奇,不是第一大股东就是实际控制人吗?实际是不是这样的

实际控制权实际等同于是表决权,只要表决权大于51%或者67%,那你就有绝对控制权

1、一致行动人协议(1%股权的股东也可以指挥拥有50%股权的股东)

2、可以在章程里约定创始人拥有一票否决权,那所有表决都必须你同意才能通过

3、表决权委托(众多股东将投票权委托给其中一个股东,使他有实际控制权)

4、有限合伙持股(可以让股东不直接持有股权,而是把股东都放在一个有限合伙企业里面。让这个有限合伙企业来持股。)

5、AB股(同股不同权)

等多种方式让一个只有1%股权的人实现对公司的控制

但中炬高新毕竟是中山市本土品牌,宝能系作为不是第一大股东的野蛮人想继续把持难度还是很高的,不然24号的决议也不会都通过了。下一步失去了控制权的姚员外,看是好聚好散,还是鱼死网破了。

编辑于 2023-07-25 00:04・IP 属地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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