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小狐为大家带来前方深度观察。
碰到这么离谱的事情,再好脾气的家长,估计都气不打一处来,正所谓“人在学校坐,祸从街上来”。键盘输入数字、字母等偶然打错,这不是不可以理解,但是工作人员在录入信息之后,难道不应该稍微检查下是否“人证一致”吗?
要知道,看似一个小错误,对个人的影响却是很大的,焦先生一家人因为此事不断奔忙,孩子转学的事情迟迟无法落实。

直到现在,焦先生儿子的“案底”依然没能删干净。咸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回复焦先生的录音显示,工作人员称“交管系统内的错误录入信息已删除,但另一个内部系统的信息还需要一个过程……”
至于要多长时间,焦先生至今没得到一个准话。
值得一提的是,交警部门一开始告诉焦先生记录撤销了,焦先生通过朋友查询,才得知另一个内部系统里还有记录。对此,相关工作人员也感到奇怪,因为焦先生提到的这个内部系统,一般不会录入交通违法信息,录入的是违法犯罪信息,长武县公安局无权处理该错误录入信息,必须逐级上报才能销除。
普通违章行为,为何要录入违法犯罪系统,还只是此事的其中一个疑点,还有两个疑点,也无不令人费解。
比如,学校是怎么知道焦先生儿子有“案底”的,未成年人一般的违法犯罪记录不是要封存吗?一个“坐在副驾不系安全带”的案底,居然还能影响未成年人转学?
这诸多疑问,不能就这么模糊着,当地需要给一个完整的回应。
此事之所以引发关注,正是在于有如此多的“离谱点”,且和每一个人息息相关:你可以不开车,但总有坐车的时候吧?如果连坐在副驾没系安全带这样普通的违章行为,都要留有“案底”,那有多少人可以独善其身?
这么随意的“案底”,实在让人心里没底。

尤其这事还涉及孩子,如果孩子的“案底”,学校随随便便就能查到,那法律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体现在哪?如果不是有学校告知焦先生转学被拒的真正原因,他可能至今还被蒙在鼓里,孩子的前途可能就给耽误了。
现在,焦先生的诉求,除了撤销错误记录外,还要求警方予以赔偿,公开赔礼道歉。但警方认为这是不合理要求,当地政府也驳回了焦先生的行政复议申请。
翻看过往新闻,还真有因“被犯罪”而获赔的案例。
今年4月,最高检发布一起检察监督案披露,湖南省甲县公安局在补录罪犯信息时,误将志某的身份信息,录入到“全国违法犯罪人员信息资源库”,最后甲县公安局不仅删除信息、道歉,还被判赔偿志某3万元。
去年,广东省高院发布一起案例,“错录”在“广东禁毒系统”、“全国违法犯罪人员信息资源库”的一男子,获得5万元赔偿。
相较上面的案例,焦先生儿子被“错录”的后果,可能没那么严重,但赔偿的诉求未必不合理。纵观整个过程,无不都是家长在四处奔波,好像是自己成了犯错误的一方;而出了错的部门更像是在被动处理问题,这总让人感觉哪里不对:不只是纠错程序和机制的不足,同时也是一个态度问题?
眼下,涉事部门不仅应该及时为受到伤害的孩子止损、消除影响,为自己的错误买单,弥补给当事人带来的损失,还要回答公众的种种疑问,借此查漏补缺、堵上工作漏洞,不要让这样的荒唐事再上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