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个回答含有被封锁的答案3个

如何评价江苏两少年射瞎女童左眼逃离,警方不予立案?

地狱前线团长
10个点赞 👍

刑事责任年龄这个问题,大家其实已经不满很久了,很多网友凭借朴素的价值观,一直在对《未成年人保护法》进行攻击,但其实根本的锅还是在《刑法》这里。

我能理解立法者的本意,是考虑到小孩子的三观尚未成形,没有罪大恶极,做错了事可以被原谅,这是一个符合传统儒家观念“人性本善”的立法思想。如果是二十年前,我觉得这个立法本意没有问题,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也没有问题,因为从我个人的经历、我能接触到的以及我所见到、听到的社会来看,孩子就是单纯的,是天真善良的,他们会经常犯错、会冲动,但绝没有恶意。

当然,我在这篇回答里的所有描述都是基于大多数人、大多数情况来讲,少数的例外在这里没有讨论的价值。

然而在我成长到直接接触社会之后的近十几年来,我越来越发现现在的孩子和我们那个时候确实开始变得不一样了,他们太早接触了我们那个时候成年人才能接触到的信息、事件、物品,他们的心智成熟得要比我们那一代人早得多,在我们那一代人还懵懵懂懂的年纪,现在的孩子已经看得比什么都清楚了。

他们完全明白什么是善,什么是恶;

他们完全懂得做什么样的事情可以得到什么样的结果;

他们甚至完全清楚即使自己犯罪也不会受到任何实质性的惩罚,并且利用这一点肆无忌惮地去犯罪。

时代变了,孩子也变了,但是立法还没有变。

所以在近年来你能搜索到的一系列未成年涉刑事的案件中,警方不予立案的做法基本上都完全合法,而且警方也只能这么做,这没法怪他们。

仅仅是批捕的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就达到4.6万人,可想而知无法立案的有多少

刑法修正案十二要来了,最近网上讨论的热度也很高,我看到很多人都在呼吁下调刑事责任年龄,我个人完全同意,如果不对刑事责任年龄进行合理的下调,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任何立法都将成为笑话。

编辑于 2023-07-27 17:46・IP 属地四川
不万能的S律师
自由评论 (0)
分享
Copyright © 2022 GreatFire.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