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采取造假手段的回流考生,一律取消中考成绩;
二、对分别在陕西、河南参加两次中考的考生,一律取消中考成绩;
三、对符合政策规定落户的,且没有违规行为的,正常录取;
四、承认现行政策存在问题,仿效其他省市充分听取各方意见,适当加入如学籍等相关要求,避免此类“空降”考试行为发生。
对一和二两类人群,取消成绩是底线;
但是对第三类人,自己政策有漏洞,自己得认。
编辑于 2023-07-24 16:44・IP 属地陕西
一、对采取造假手段的回流考生,一律取消中考成绩;
二、对分别在陕西、河南参加两次中考的考生,一律取消中考成绩;
三、对符合政策规定落户的,且没有违规行为的,正常录取;
四、承认现行政策存在问题,仿效其他省市充分听取各方意见,适当加入如学籍等相关要求,避免此类“空降”考试行为发生。
对一和二两类人群,取消成绩是底线;
但是对第三类人,自己政策有漏洞,自己得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