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认为:家属主要责任,物业及施工单位次要责任,供电单位无责
1.家属责任,一是没有向小区或电力部门报备过特殊用电,出事儿了才急急忙忙打电话去申请临时电源,真以为住得离供电所近,人家大马路上直接拉根电线就帮你接上了?二是没有充足和后备电源准备,40分钟的备用电真的不够,没有准备发电机就不说了,自家住6楼没想过停电怎么办吗?何况今年这小区还停过5次电了。三是没有及时拨打120,别说什么医院没呼吸机,没呼吸机人家有电啊,还不是觉得之前几次都撑到供电恢复了,这次也懒得折腾,想撑一下呗。但凡以上三条有一条做到了,老人家都有一线生机。
有些阴谋论,或者以恶毒的想法揣测家属的我认为没有必要。说到底只是人性中的惰性,全国安全生产月刚过,看了太多安全警示案例了,都是抱有侥幸心理引发的悲剧。这次家属也是,懒得去报备跑流程、省点发电机和柴油钱、催一下可能就恢复供电……一系列的小问题汇聚在一起酿成大祸。
2.物业及施工单位,如果资质不全可能赔偿多点。但是说实话就算是资质齐全、经验丰富的施工队,也难免出现挖断线缆的情况,这类意外是无法避免的。有人说要加强对施工单位处罚力度,其实现在本来就有通过“质保金”等手段规范施工,再怎么加大处罚力度,也不可能要求人家拿个小铲子一铲一铲地施工吧?线埋在地下,挖机一铲下去肯定有风险,各种报备和预案就是为了减小风险带来的损失的。
3.供电单位,一个多小时就恢复供电其实挺快的了,虽然家属没有事先报备,但是如果有便携发电机和柴油什么的,就近调配过去,可能能救老人一命吧,只能说还可以做得更好吧,最后可能会给点人道主义赔偿吧,毕竟国企担当。
编辑于 2023-07-20 16:25・IP 属地广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