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助驾驶不是无人驾驶 即使是最完美的辅助驾驶 也不是无人驾驶。
无人驾驶现在是概念 噱头和想象力超过实际 毕竟这玩意太难 存在伦理和科技矛盾。
就是简单的过弯 自动躲避障碍物 避开视野盲区也存在一点困难。
而且我们会强调 即使是辅助驾驶 也是由人操作 。出现事故 也是由驾驶员来负责。
比如一个案件,面对李某的辩解,承办检察官表示,自动驾驶只是一种汽车驾驶辅助系统,仍然需要司机全程、全身心参与到驾驶过程中,依赖人工进行必要的操作,并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无人驾驶。且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危险驾驶罪是抽象危险犯,“饮酒后+启动车辆+汽车发生位移”即可认定为酒后驾驶,因此即使使用了自动驾驶辅助系统,也会被判定成醉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7月19日下午,有网友发布了一段视频。视频的拍摄者在一辆理想汽车的后座,车辆在高速公路上以120公里的时速行驶,驾驶室却空无一人,方向盘上插着一瓶饮料,副驾驶位上坐着一名男子,座位前方的屏幕上正播放电视剧《狂飙》。视频中,一名女子用四川话称:“你看理想好牛X,我们坐在后排,它自己帮我们开,我们在追剧。”

就以前的新闻,李想称,“L2、L3什么的用户听不懂,建议统一名称:L2=辅助驾驶;L3=自动辅助驾驶;L4=自动驾驶;L5=无人驾驶。一个多余的中文字也不要有,避免夸张的宣传造成用户使用的误解。在推广上克制,在技术上投入,对用户、行业、企业都长期有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