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我们国家宣称学习的香港的预售制不同,我国之前的所谓预售制有自己的特色风险的。
香港期房预售制是定金交易,购房者先交首付作定金,交房后再付办理房贷付清尾款;如果房屋烂尾,购房者最多只承担首付风险;
大陆期房预售制是期货交易,购房者先交首付作定金,然后立马申请房贷付清尾款,随即开始还月供,然后等开发商造好房子再做交割;如果监管资金被挪用,购房者一般很少会注意的到;如果房屋烂尾,购房者承担全部风险;即使正常交付,购房者基本都会承担一定的房屋质量问题。
现在碧桂园,这是打算真正的学习香港,降低烂尾楼给客户带来的损失,提升居民购买新房的信心。
只是,还有几个问题:
一、备案价
咱们国家新房销售还有一个备案价存在。这就意味着现在的新房价格是溢价销售的,这也就是为什么我国6月份一二线城市的销售价格从5月环比上涨0.1%和0.2%转为双双环比持平,但是实际上二手房方面,一线城市的销售价格环比下降0.7%,跌幅环比扩大0.3个百分点;二三线城市的销售价格均为环比下降0.4%的原因。新房和二手房价格的背离,会继续阻碍民众购买新房的欲望,新房价格需要回到它的市场价格。
单单碧桂园一家企业,是无法撼动备案价的。之前苏州有企业突破备案价销售,下场也是显而易见的。
二、资金监管
之前不论是购房者的首付,还是银行的住房贷款,都是有专门的监管账户和政府的规章制度的。比如分批次支付房地产开发公司购房款以及购房贷款。但是落在现实中发现根本就是形同虚设。政府出面背书的条款尚且如此执行,单纯一个公司的承诺,有多少信用呢?会不会出现一房多售的情况?会不会出现卷款跑路的情况都是一个问题。而且较低比例楼款究竟是多少?是不是像之前卖房限定的只能是一二楼和顶楼,都是疑问。
尤其是今年在房地产企业到位资金同比下降9.8%的背景下,资金减少,同时只收取定金而不是全额的房款,房地产公司能够存活么?这是一个非常大的疑问。
不过碧桂园这个规定,相较于之前的预售制,还是具有积极意义的。毕竟减少了可能的损失金额。但是我个人的建议是,购房的话还能再等等,房地产的价格,只是停止了增长,而没有开始大幅度下跌,多等一年,少付数十万购房款,这个,不香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