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部分旅行社禁记者律师参团「怕被拍购物行程」,昆明国旅回应「未发现报道情况存在」,真实情况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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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怎么会错?肯定是游客的错!你看这次肯定就是游客举报到记者那的!能不能理解为:流氓旅行社也怕律师、记者这种“刺头”行业?!
为什么怕刺头,因为做贼心虚!
强制购物、宣扬倒卖毒品、辱骂殴打游客……旅游乱象频频被曝光,屡遭诟病,其中云南旅游更是成绩突出!
所以,不少云南旅游的宣传片下面都有网民表示“云南旅游不用宣传,管好导游就行。”但是,他们不会去管理自己的,全是游客的错。
然而旅行社却将问题的曝光、云南旅游形象的受损怪罪于媒体记者,不仅有些“掩耳盗铃”的意味,更是拒绝直面问题、整改问题,同时也是害怕更多问题被曝光的心虚。
那我这个刺头明确的说:旅游法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均未对旅游者或消费者的群体予以限制,该行为限制了特殊群体的权利,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剥夺了特殊群体作为消费者的选择权,属于违法行为。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充分知情权、生命健康权、财产安全权、选择权,这些权利是法律赋予消费者的,经营者没有选择消费者的权利。第十六条也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旅行社此举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记者和律师作为正当职业,享有与其他游客一样的权利。旅行社无权以职业身份为由歧视特定职业的人。禁止记者和律师参团的做法违反了平等待遇原则,也违反了旅游行业的规范。
其次,你云南文旅部门没错吗?层出不穷的报道,依旧还是不举不纠,举一例办一起的心态。可能旅游业,就是一锤子买卖吧!
发布于 2023-07-19 19:11・IP 属地浙江真诚赞赏,手留余香还没有人赞赏,快来当第一个赞赏的人吧!查看全文>>
野法吏 - 8 个点赞 👍
禁止记者律师等“敏感行业”参团,那手握天眼查包年VIP的天眼妹……岂不是也很危险
近日,一位新闻从业者在朋友圈爆料称,自己在网上团购预订一家云南旅行社时,因为持有记者证被客服建议不要跟团,理由是“怕丢了工作,因为这种旅游团肯定经不起推敲”。
天眼妹搜索了一下相关报道,发现早在之前就有这种“行业潜规则”的存在了。
2017年,某平台上就有一些"特价旅游团",限制了参团消费者的地域、年龄、性别,甚至直接写出了禁止记者、律师和旅游从业人员参加。后经举报,平台方才将违规产品下架,产品供应商也受到了相应的处罚……
有律师回应称:此行为剥夺了消费者的选择权,网友则评价旅行社的行为是不解决问题,反而解决提出问题的人。
据上游新闻报道,记者在询问昆明康辉旅游及昆明中国国际旅行社时,也遭到了“劝退”。不过在舆论发酵之后,昆明中国国际旅行社很快给出回应,声称本公司业务未涉及以上内容。
天眼妹查询了一下昆明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和实缴资本都是1500万人民币,业务范围不仅有国内旅游,也包括出入境旅游……
2023年5月,该公司还被列为昆明市文旅局发布的"红榜”公司。
8过天眼妹发现,昆明国旅此前也存在15起旅游合同纠纷,而且大部分为被告身份。
对此现象,云南省文旅厅的回应是建议不要选择过于便宜的旅游产品……
不过在一则新闻消息中,游客报团的团费为1200元,此外还有每人近3000的机票钱,加上一些临时增加的600的费用,以及之后的门票费,林林总总将近5000元,但还是因为不购物被导游辱骂。
唉,大家去旅游还是要多搜寻相关信息,查查旅行社过往的评价,别做了待宰的“羔羊”~
发布于 2023-07-20 16:21・IP 属地北京查看全文>>
天眼查 - 1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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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rry - 1 个点赞 👍
不要一竿子打死,最近这种国企旅行社一般不会有问题,有些低价团想想也知道大部分时间是用来购物宰客的啊,为啥戾气这么重,在云南呆了三年,只要是只要是差不多价位(门票加住宿加车费先衡量一下)的旅行团,也就是会在下午结束前带去店里逛逛,没强制消费。能不能出示这种旅行社强制消费的证据啊,而不是人云亦云,真的服了,多出去走走看看,尤其是当你自驾游的时候会发现无论那个地方还是好人多
发布于 2023-07-20 16:45・IP 属地上海查看全文>>
陈君泽 - 1 个点赞 👍
2019年去的云南,丽江古城,玉龙雪山,苍山洱海,风景绝美,让人神往。
导游是真的煞风景,碰上较真的或者脾气不好的,冲突肯定是要有的。
”你们来云南,报团那点钱够干什么的,不购物能对得起云南人民吗?“
”你们是我带过消费能力最差的团了,一车人就买了那么点东西!“
”这个鲜花饼,每人买一箱没问题吧,这是帮司机大哥的忙,带着你们辛苦一天了,我一分钱不挣,你们别说连这个也买不起吧?“
然后还得给自己洗一洗,“我们云南旅游改革了,不会强制你们买东西”。
以上都是导游原话,又当又立这一套,是真想让人口吐芬芳。
还有人说,这个旅游团费低,你要是不消费,人家真可能赔钱。
那你就把团费定的规规矩矩的,我要是穷逼没钱旅游我自然不去。
还有我报的团费用并不低,而且专门找的纯玩的团。
拿着低团费吸引眼球,飞机落地了又拉着到处买东西,
我他妈的是去旅游,又不是去看你脸色。你们这样搞不就是臭流氓吗!
编辑于 2023-07-20 14:27・IP 属地山东真诚赞赏,手留余香还没有人赞赏,快来当第一个赞赏的人吧!查看全文>>
文玩老铺 - 0 个点赞 👍
我是建议昆明国旅报警。
如果对方造假,不管花多大代价,也要让当地警方跨省把他抓回云南问讯。
至于能不能弄个寻衅滋事,还是读悔过书,你们自己看着办。
如果你们不敢报警,警察也不去抓人。
那就是你们的问题。
发布于 2023-07-20 02:26・IP 属地湖北查看全文>>
猫大人 - 0 个点赞 👍
由于大部分中国消费者十分贪小便宜,既想享受好的服务,又不想花大价钱。
所以中国的旅游市场十分畸形,充斥着各种低价团。
云南昆大丽(不含香格里拉)双飞6日游成本都要3500以上,来回机票都要1000多,怎么可能1000多一个人。
政府应该出台政策,禁止报价低于成本的各种低价游。发布于 2023-07-20 06:27・IP 属地江苏查看全文>>
离开卡戴珊 - 0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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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白 - 0 个点赞 👍
根据旅行社回应,公司第一时间对报道内容进行了全面核查,尚未发现公司业务涉及以上报道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了平等原则和禁止区别对待的规则。商家在经营活动中可基于人身安全或经营项目的专属性等原因对消费群体做出限制,但本次事件中的职业限制显然是非善意的。如果商家有禁止等强制性拒绝行为的话,则应当认定其违法。
发布于 2023-07-20 16:49・IP 属地江苏查看全文>>
小法名律 - 0 个点赞 👍
我真觉得导游业已经是夕阳产业了。现在信息太透明,车票机票门票酒店都可以线上解决,当地的吃喝玩乐也有很多攻略,实在是没必要报团了。
导游从业者可能也意识到了这一点,所以揪住剩下的那批不擅长线上操作的人玩命薅,薅干净最后一点羊毛。自己临死前捞够就行,哪管后来人。
发布于 2023-07-20 16:45・IP 属地辽宁查看全文>>
原小飞 - 0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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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王和小王啊 - 0 个点赞 👍
这起云南旅行社禁止记者、律师等“敏感行业”参团的事件引发了公众广泛关注。
根据报道,一名新闻从业者在网上预订云南旅行团时,因持有记者证被客服建议不要跟团,而同样的情况也出现在其他“敏感行业”的人员身上。这种行为被认为是对消费者的歧视和剥夺了他们的选择权利。
云南旅游舆情不断,经常有导游强制消费和购物事件。律师和记者可以说被歧视了,同时也是怕宰这两类人惹麻烦,
首先,让我们来看一下这些旅行社的做法。禁止记者、律师等“敏感行业”参团是一种明显的歧视行为,违背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根据该法的规定,经营者不得因消费者的职业身份等原因拒绝提供商品或服务,并且对于提供虚假宣传、无理拒绝退货等行为也会受到处罚。这些旅行社明确规定不接待“敏感行业”人员参团,显然违反了法律法规,应该受到相应的处罚。
其次,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损害了旅游行业的形象。旅游行业应该是一个开放、包容的行业,对所有消费者都应该一视同仁,而不是因为职业身份或其他原因而进行歧视。这种做法让人们感到不舒服,降低了消费者对旅游行业的信任度,对整个行业形象造成了负面影响。
在处理这类问题时,有关部门应该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和处理。对于违反法律的旅行社,应当给予相应的处罚,并及时整改,确保旅游行业的公平竞争环境。同时,消费者在遇到类似情况时,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这起事件也提醒了我们,旅游行业需要加强自律和规范,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加强监管,确保旅游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让消费者能够放心出游,享受美好的旅行体验。
总结一下,这起云南旅行社禁止“敏感行业”参团的事件涉及到了消费者权益和旅游行业形象的问题。这种做法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应该受到处罚。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及时处理并加强监管,确保旅游行业的健康发展,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希望旅游从业者能够增强自律意识,以开放、包容的心态对待所有消费者,提升旅游行业的服务质量和形象。
发布于 2023-07-20 14:59・IP 属地北京查看全文>>
星小仙 - 0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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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倔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