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不取消,其实问题都不大。
很多人认为是接盘,其实远不止于此。
根据目前情况来看,64%的城镇化率,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只有46.7%。
加上若干的流动人口,实际上的城镇化率是高于64%这个数字的。
还有增加的必要吗?
动员农民进城落户,仅仅是为了房地产?
据介绍,去年,浙江农业转移人口数量约1749万人,占常住人口的26.6%。据《实施方案》,到2027年该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将达76%,农业转移人口人均收入增长率与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基本同步。
坚持尊重意愿、存量优先,推动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并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权利、履行同等义务。依法保障进城落户农民的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不得以退出上述权益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我一直有个疑问,那就是农村的原有的财产关系,如何继承处理?
不少人担心的就是这一点
中国的土地都是有主的,我们要明白一点,现行体制下,农村的地是集体所有的。
土地的使用权是以法律确定的,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
农民进城了,户口迁出了,脱离了组织关系,那财产怎么办?
如果从农村到农村,异地搬迁,异地安置,从重庆农村到江苏的农村,一样有宅基地,一样有土地承包。
一般来说有财产,就有权利。
但是农村到城市,这个就说不好了。
你从村里面跑路,你到了居委会,你会发现没人管你了,你只有一栋房子。
另外,户籍这种东西,以前有区别,现在仍然有区别。
所以,我说到这里,有些话就不能再说了。
现在浙江的政策是原样不动,那这样看也还不错,更像是一种妥协或者赎买。
但这种政策能持续多久呢?
一代人,还是几代人?
我的看法是,去城市很好,但是留在家乡建设新农村,同样也很不错。
编辑于 2023-07-17 22:08・IP 属地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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