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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足球「金哨」孙葆洁执裁贵州村超,曾被称作「中国最干净的裁判」,如何评价孙葆洁的执裁水平?

徐总不会踢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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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说吧,这个世界上所有足球裁判都会存在误判漏判以及对规则的个人化见解。

甚至科里纳也存在这类问题,比如曾经的决定意甲归属的佩鲁贾对尤文图斯,又比如欧洲杯上点杀捷克,再比如世界杯上被欧文骗点,如此种种,这类重大比赛上的问题都能数出很多来。

因此我们只从揪漏来判断一个裁判水平的高低,是不合理的。


但是,这段并不是要说孙葆洁是个水平很高的裁判。

我的个人结论是孙葆洁是个很有操守的裁判,但离高水平裁判还有一些距离。

而这个距离产生的原因,是他身上有个大多数中国裁判都有的通病——对比赛的控制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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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早期的足球裁判是带剑的,以保障其场上的权威,谁要敢不服从那大家比划比划。

但是,真的拔出剑来捅翻两个的时候多吗?或者说真的有吗?


我们以交警为例,他们能开出罚单能扣分能吊销驾照甚至能让人坐牢,但他们是为了开罚单扣分而存在的吗?

不是,他们是为了交通安全通畅而存在的。

同样,足球裁判存在的目的为了保证比赛的公平流畅而存在的。

判罚不是目的,而是保护比赛公平流畅的手段,甚至可以说,保护比赛的公平流畅的能力,才是裁判水平的判定的基础,而其余的犯规判罚等等都要建立在这个基础上才有意义。


裁判为什么是比赛的一部分,因为其本身就是比赛运转的维护者和经营者,而不是超然于比赛之外的审判者。

而这一点,恰恰是制约大多中国裁判的关节所在,许多裁判都把主要精力放在了“执法”上,在场上沟通、维系、调节等方面太个人化情绪化甚至表现得很业余,这也是国内比赛争议不断冲突不断的一个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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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大家踢过比较正式的足球比赛,或者吹过相对正式足球比赛的多不多。

我接下来会举一些自己经历过的比赛例子,来探讨裁判对比赛公平流畅的作用,如果可以的话,大家不妨以自身经历来代入一下。


我在高中比赛的时候遇到过一个感觉还不错的裁判,他有个特点,你要是得了一张黄牌过后,场上动作稍微大一点他会提前提醒你。

注意,我这里说的是提醒,而不是警告。

因为同样一句话,他说的是:

“注意哦,你已经有一张黄牌了,控制好自己哈,我不想你再从我这儿吃到一张,最后红牌下场哈”


而其他遇到的警告型的裁判会怎么说?

他们大概会说:

“你注意动作哈,再有下次我就要再出牌了哈”


为什么我会说前者是好裁判?

因为黄牌本身除了是对犯规性质的判定,更是类似于最终警告的意思,本身就有再有严重犯规就下场的意思。

如果这个警告已经起到了效果,那吃牌球员就会比较收敛自己的动作,而吃了黄牌后还是大动作的球员,从实际上来看,这个黄牌其实没有起到太大的警告效果,而他本人大概率已经上头了。


而对待上头的人,如果你的身份认知仅仅是“执法者”,那么你的行为选择自然就是再次严正警告,所以说出来的话和身体语言都会很硬。

这样从实际结果来看,有没有用?

不能说没用,但起到火上浇油负作用的时候也大量存在。


而如果裁判的自我认知是以比赛维护者的角度出发,为了维护比赛,那么面对上头的人,所采取的角度就是降温。

尤其是最后那一句,我不想这三个字表达出来的意思是完全不同的,规避了很多让上头球员感觉自己被针对的可能情绪。


从这点来说,国内大多数裁判做得非常糟糕,对于控制比赛冲突调节比赛情绪来说,很多时候不仅是零效果甚至是负效果。

比如最近几年被大家议论很多的马宁,他的很多判罚过程中的言行(说的话确实听不到,但从身体语言上是能看出端倪的),明显出很多激化矛盾的地方。

这种我们就裁判本身的规则执法工作来说,不能说不对,但对于比赛维系而言,就是典型的情绪判情绪牌儿。


反而是早年的陆俊,在早期比赛中一些时候呈现出了对比赛双方情绪控制的大局观和具体办法,虽然说他在大是大非面前人品出了问题,但在裁判维系比赛运转这个方面还是有才华的。


3

裁判工作,本身是比赛运转的一部分,同时他确实又是执法者,所以个人威严和对球员的温和又要有一个适当的中间尺度。

比如我们看科里纳的执法,他既有对球员瞪眼怒吼甚至推开的动作,也有跟球员眨眼打趣的时候。


我踢球的时候听过不少裁判吼,而有一次被吼真的印象深刻。

当时对方真的小动作太多,各种胳膊肘擂腰等隐蔽动作搞得我心态失衡,一直在踢赌气球,当对手再次拼抢踢到我小腿上后,终于忍不住假装回抢勾了他的脚。

裁判跑过来直接给黄牌,这让我整个都要炸了,巨大声在那吼说对面一直在踢我和杵我,为什么不管就罚我。

那个裁判面对快炸了的我,直接比我还大声,就重复一句话:

“你是在为你的队踢球,你是在为你的队踢球,你是在为你的队踢球”

这句话直接给我干焉了,这时裁判才把对方也叫过来一通警告,我也就没事儿了。

可能针对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方法,但大声提醒球员比赛的目的,在适当的时候同样能起到效果。


再就是,另一次比赛当时踢着踢着下雨了。

对方对位人从我侧面突破,我跟跑两个人架住了,跑了几步后我感觉自己跑得快一点,已经要到身位了。

但这个身位很微妙,就只有半个肩的感觉,不足以让我直接侧着卡进去。

我就选择顶着肩,然后侧过去用远离的那条腿想把球破坏出边线。

可是地面实在太滑了,一侧本身就有点打滑,再加上对方跟我顶着肩力量很大,我一下就失去平衡。

一个并肩再侧身破坏球的动作,一下就变成了倒地连人带球一起铲的动作。


我刚爬起来,对方的其他球员就冲过来了,裁判也冲过来,他是面带微笑地说:

我晓得你不是故意的,但这个动作是犯规而且很危险,我要给你牌。

当我听到他说出我晓得你不是故意的时候,一下心里就感觉,对,确实我不是故意的,但这个动作的后果是多危险,就赶紧点点头去看被铲倒那位了。

而对方围上来的人看到裁判直接出了黄牌,再加上裁判也给他们说自己很近看得很清楚是滑倒造成,不是恶意犯规,他们也就算了。

如果这时候,裁判直接出牌不说别的,我心里会委屈,对方会更生气,而倒地那位也可能会装一下受伤程度,很可能就是一场两边队的冲突。


什么时候微笑什么时候威严,裁判对恶意善意的判定,对具有体育精神行为的鼓励,以及对自身权威的维护,还有果断性这些方面,都要根据现场情况球员情况场上形式等具体的变化做出合理的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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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问题本身,前面说得那两个部分,孙葆洁其实在不少比赛场景里做得说实话都不够好,他和大多数国内裁判一样,缺乏自己是比赛运营维系者的认知,更多是完全代入执法者角色,于是造成了不少冲突和激化矛盾的名场面。


但是除了他们自身的认知原因以外,我们又不得不看到另一个重要原因,即中国裁判及背后代表部门权威的丧失。

因为足协的各种荒唐和黑暗,再加上不少裁判本身的黑和贪,让中国很多裁判从上场伊始就缺失了球员的尊重。

这样一来,球员和裁判一上场就天然带着矛盾了,裁判的很多正常的执法动作也极容易被误读,而裁判为了维护自身的权威又不得不更板着脸加大极度,在比赛维系和球员情绪安抚方面就更没法到位了。

这一点也只能说荒诞又无奈吧。


所以呢,我的结论就是前面说的,孙葆洁离真正的高水平裁判有一些距离,只是这个距离可能不是在具体判罚争议上,更多是裁判意义的认知,以及他面对的无可奈何的现实。


讲完

编辑于 2023-07-16 17:13・IP 属地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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