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博士的死因是因为凌晨下班打网约车,因为网约车司机追尾货车发生事故,冯博士在后座上没有系安全带,造成重伤离世。这是我国我军的青年栋梁,天才科学家,真正的未来钢铁侠,他的去世是我们国防领域的巨大损失,天妒英才。
现在的知乎呢?不但没人表达惋惜之情,评论真是各种乌烟瘴气:
有阴谋论层出不穷的,如果你手里有漂亮国作案或渗透妄图进行作案的证据请你向国安局反应情况,国安没人理你的话请po上来大家为你集体发声,没有的话请你闭缸谢谢。
还有质疑为什么会被认定牺牲的,麻烦你抽一小点点时间了解一下冯博士和国家法条。你也不会花几倍的时间去质疑这个,怀疑那个。
一、冯博士的身份:
冯旸赫(1985年3月3日-2023年7月1日),男,出生于甘肃省平凉市,博士,上校军衔,国防科技大学系统工程学院副教授。
二、因公牺牲认定标准: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2004年8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413号公布 根据2011年7月29日《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修改〈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决定》修订),根据2019年3月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九条 现役军人死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确认为因公牺牲:
(一)在执行任务中或者在上下班途中,由于意外事件死亡的;
(二)被认定为因战、因公致残后因旧伤复发死亡的;
(三)因患职业病死亡的;
(四)在执行任务中或者在工作岗位上因病猝然死亡,或者因医疗事故死亡的;
(五)其他因公死亡的。
结论:冯博士去世符合因公牺牲标准,报道无误。但冯博士没有满足烈士追认标准,所以无法成为烈士。
评定标准:烈士>牺牲>因公殉职。
烈士一定是牺牲和因公殉职。
牺牲一定是因公殉职,但未必是烈士。
因公殉职未必是牺牲和烈士。
都有详细的认定标准,不要脑补。
我觉得唯一该谴责的,就是什么东西造成了:
十八线明星出门,安保成群,静街开道。
十八线明星,坐拥30平米房车。
而真正的国防中坚,国家栋梁,凌晨两点下班,没有宿舍,没有车送,还得自己打滴滴回家。如果真的能换,个人觉得用一百个爽子+一百个坤坤换回冯博士都不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