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出育儿科普任重道远。
1-3岁婴儿,3-6岁幼儿,10岁以下儿童,14岁左右的孩子……这些是完全不同的生物。
把他们混同起来,用“被惯坏的儿童”迁怒幼儿甚至婴儿,用“不具有能力的婴儿或者幼儿”来为儿童辩解,这是这类问题下最常见的鸡同鸭讲。
就如同这个提问的问题补充。
苏小懒的指向非常精确:6岁以下的婴儿和幼儿,不具有相关的能力,跟“教养”就不沾边儿,它是生理特征,全社会都应该包容。
但是拿来对比的熊孩子案例,是个9岁左右的儿童。
我们家乡有句老话:一二三,惹人疼,四五六,惹人爱,七八九,臭狗屎。
谈的就是这个基本规律:
6岁以下的婴儿幼儿,对大多数正常人来说,是会被包容的。
8岁前后的孩子,具有破坏的能力,并且不具有判断后果的能力,经常的做出让大人很想抽他们的事儿。
绝大多数关于熊孩子的“争端”,根本问题都是把这个“年龄分界”混为一谈。
你谈八九岁还不懂规矩就应该社会教他懂事
他谈两三岁孩子根本不具备安静1小时的生理基础
但是两个人都“孩子”来“孩子”去,要求对幼童甚至婴儿给予八九岁孩子同样对待,那这就不可能吵明白。
实际上这个道理很简单,绝大多数人也都是这么做的:
还不会走的婴儿做什么都是对的。
会走但是牙牙学语的小可爱别碰我东西就行。
幼儿园小朋友别尖叫别破坏东西。
二年级以后的孩子,偶尔破坏规则很正常但是说了得知道改,或者家长态度好也行。
一波儿觉得自家孩子永远1岁的大孩子家长,和一波儿觉得孩子一落地就该文明礼貌的成年人。
这都不是啥正常人。
发布于 2023-07-08 12:43・IP 属地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