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如不支付工资、不缴纳社保、不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等,自然有法律制裁它,申请劳动仲裁,仲裁不服的向法院提起诉讼,向劳动监察、社保稽核投诉举报,这都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手段。
如果没有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或者即使签订了也未支付补偿金的,去竞争对手那都没有什么问题。
如果签订了竞业禁止协议,单位也支付了相应的补偿金的,则去有些单位可能存在违反竞业禁止协议的行为,是要承担责任的。
但是,离职时拷走单位的文件还去了竞争对手那,这样的行为单位如果无动于衷,那这单位可能离倒闭就不太远了。最起码说明这个单位没有一个好的法务或者顾问,没有对员工的保密内容作好处理。
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当这个员工带着前公司的资料去竞争对手那儿的时候,竞争对手公司是否敢将重要岗位或者重要工作、文件、客户交给这人呢,他是否也会带着自己公司的资料去其他公司呢?
发布于 2023-07-08 12:37・IP 属地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