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生家庭对于一个人的成长有密切的联系,甚至直接影响孩子从小到长大成人的关键性观点。
麦考德(Mccord, W.)等人从情爱与教养的观点出发指出,包含体罚的家庭经历和父母亲教育的方式不一致,孩子最容易产生违法。在教养一致性、有温暖感情的家庭中,最难产生违法行为。

父母中即使有一方冷酷无情,而另一方是慈爱的话,那么对冷酷无情是能够加以补偿的,在这种情况 下,进行补偿的大多是母亲一方。这一点非常重要,孩子以后是否犯罪或者是违法,一方教育失败但另一方以正常的方式进行教育的话,那么就未必会使孩子产生违法行为。

研究认为,在暴力型的违法行为者的案例中,父母对孩子平时做错的事情加以惩罚,母亲放任的多,父亲罚的多,违法行为者对父亲的依赖少,与父亲的同理心少。幼年期的孩子的依赖欲求受到父母的阻碍,是产生攻击破坏性违法的根源。
专业机构的詹金斯(Jenkins, R.L.)等人发现,双亲的冷漠,家庭的压抑、身体的缺陷或者与二者都有关。父亲严格, 母亲放任,娇宠产生违法的青少年较多。

父母亲不和,家族争执,成为心理性紧张的起因,为了缓和这种心理性紧张,付之于行动,便作出违法行为。比如下列种种情况:家庭成员间的意见分歧、价值感、教养、习惯和人生观等有不可调和的不同;家庭成员间争权夺势对立激化;家族家庭成员间构成由于继父母不同血缘的人的加入成为亲人而变的更加复杂化。其他受到居住环境房屋狭窄、贫困的影响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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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3-08-28 21:55・IP 属地四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