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不具备征收房产税的条件,在开发商买地时已经交过一道土地出让金了,并且还收过房企的增值税所得税,这些开发商都转嫁到业主房价上了,国家没理由再收业主一道房产税?另外房产税金额较少,无房者购房开发商拿地那个数目是前者的多少倍啊?本来地方财政入不敷出严重赤字,我国地方债已高达60万亿,地方政府不想法增加财政收入以缓解财政赤字,去继续增加自己财政压力干嘛?
这和多低出台限跌令一个道理。
况且国外征收房产税不是为了降低房价的,而是为了增加地方财政。我们土地财政的来源是土地出让金,开发商贷款利息,房企各种税费,他们的来源当然也有前者但不多,主要是房产税。因为他们是永久产权,如果只收一遍很难定价,干脆住多久收多久。他们的业主购房之后每年上交的房产税中的一部分当地政府会用来提高楼盘周边环境(绿化 卫生 周边学校教育等一系列配套设施),进而让已购房子价值增加。
编辑于 2023-07-16 21:19・IP 属地湖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