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和美国科技合作协定》,1984年由时任两国领导人邓小平和卡特共同签署。有效期五年,后续两国都会派代表进行自动续签工作。
这份协议的内容其实不多,原文很容易就在网上搜索到。基本上都是一些指导性的、意向性的、纲领性的内容。比如中美两国互派留学生、学者、科学家等进行互访,进行最新的学术交流,开展学术合作,召开学术交流大会,等等。双方政府应对这些学术交流,提供签证便利、通行便利等。
总的来说,这份协议不包含任何强制性的、惩罚性的措施,更多的是施放一种善意和态度。说白了,你美国人觉得我们关系好,就多派点学者过来交流,双方多搞搞学术交流会议,促进彼此的科技进步,仅此而已。如果你美国人觉得我们关系不好了,那就别派人过来,咱们学术交流暂停,谁也不会说你什么。

因此这份协议不可能构成美方谈判的筹码,因为交流是相互的,善意更是如此。
如果这份协议中止了,对中美两国的损失都是存在的,甚至对全人类的科技进步都是有害的。
最搞笑的是,美国共和党众议员甚至拿“气球事件”举例。意思是“美国人教会了中国人使用气球的技术”,然后中国人却“用这样的气球技术来监视美国”。
简直是典型的被害妄想症晚期患者。

使用高空气球进行科学研究并非美国人的专利,我国早在上世纪50年代就研制成功了第一只探空气球。并在此基础上不断改进和优化。1990年中国高空气球就实现了72小时四千余公里的长时间跨国飞行功能。全世界很多国家都通过高空气球开展科学研究,获取地球的各种数据。美国人却偏偏执着于飞向美国上空的那一只气球。
气球不是美国人发明的,也不是美国人才能使用,更不是针对美国人的。
美国人的这种自大、狂妄、保守、敌视的心态,和当年清朝统治者,拒绝外国贸易、限制外交关系、限制对外交流等等一系列的闭关锁国政策,简直有异曲同工之妙。

编辑于 2023-06-28 18:38・IP 属地四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