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离职名额已满…这种说法就很离谱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所有未能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期限内配合劳动者出具相关证明的行为均涉嫌违法
发布于 2023-05-08 19:56・IP 属地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