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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部门称:“996”“007”工作制度违法,劳动者可依法拒绝。如何看待这一表态?

橘子味巧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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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回答下。

发泄情绪、冷嘲热讽当然是需要的,毕竟是群众喜闻乐见的,我也常干这事儿。

不过,考虑知乎的特殊性,所以也想在嘲讽之外聊的别的。

同时,对人社部门也比较了解,感觉除了发泄情绪,也可以展开些分析。


首先,我一直很奇怪所谓人社部门对于劳动问题的处理方式。

很显然,劳动法是一部大法。关于劳动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也不少。

按理说作为该领域的主管部门,有权力有义务去进行执法和监管。而且有依据、有支撑。

但,实际上,违反劳动法已经司空见惯,996太多了,没有加班工资或者加班工资不足也是普遍现象。

而劳动部门似乎也并没有管理的意愿。。。

这是为啥呢?

因为第一,对象单位太大,客观上管不过来,所以采取了被动执法。

比如说,医疗、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保,这些行业都是有特定领域,有重点监管对象的。

所以,每年都会组织常规的巡查和重点项目检查。

甭管有没有用吧,至少主管部门一直在查,保持某种程度的压力总还是有的。

但劳动的管理对象是所有企事业单位,而且没有重点单位一说,越是小微的越可能违法,监管对象无穷多。

所以,它根本不可能采取主动监管的方式,即民不举官不究,只能被动等待举报。

所以,它平时在这个问题上一直都是躺平状态,才会出现“你们可以拒绝”这样的论调。毕竟,你们真全都举报了它也管不过来,最佳状态是官不究且民也不举。


其次,对劳动部门来说,当前最重要的监管目标不是996,而是缴纳社保费(缴金)。

缴金是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的基础,用工不缴金,不仅损害了社保体系,也造成劳动关系不清不楚。

很多临时工、短工、小时工、中介工、个体工,劳动关系都非常模糊,你都说不清楚它们算不算处于用工状态。

这么看来,耽误之急是先把这类情况规范起来,同时把金给缴上。

换句话说,当全社会都在热切讨论996的时候,其实人家劳动部门的关注点根本不在这上面。

那些喊着996的朋友,比如说码农,他至少大概率是有用工关系的,是缴纳社保的。

对劳动部门来说,这就不错了,能喊出996,说明你的用工关系至少是有了,缴金可能也缴了,行,下一个~

用工关系和缴金会牵扯出后续的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甚至是未来的养老问题,这才是劳动部门关心的。

耽误之急是解决那些农民工、建筑工、家政保姆、三和大神,以及非法用工、童工(这个现在应该很少了)。

996?先一边等着吧。


第三,劳动部门内部其实很复杂,职能交叉很厉害,而且办案逻辑和大家想得不太一样。

比如说,在用工监管方面,有劳动保障监察部门。

这个部门相当全能,上至用工关系、中至社保缴金、下至劳动纠纷,都能监管,是标准的劳动执法部门。

但同时,它的职能和其他部门却有交叉。

一是和社保稽查部门有交叉。

社保稽查部门专管缴金问题,但缴金和用工关系息息相关,两边的职能很容易就纠缠在一起。

二是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有交叉。

按理说,仲裁院是劳动监察的后道。一个相当于是公检部门,一个相当于是法院,各自职能是分割的。

但是,大家要注意一个问题。

公检部门,是服务于公诉案件和刑事案件的,民事案件它们是不管的,你直接找法院起诉去。

所以,对法院来说,其实它的案源有两种,一是由公检部门调查完毕送来公诉的,二是由个体法人自己收集证据送来自诉的。

那么,相对与劳动领域来说,其实所有的案子都是民事类性质的案件。

劳动监察部门虽然可以监管,但真发现了损害劳动者利益的问题,它可没有公检部门的公诉职能。

所以,最终还是需要你去民事自诉

这么一来,劳动监察部门很容易就倾向于让劳动者直接去仲裁:“你到劳动监察投诉有啥用嘛?就算查出问题,公司不认,不还得仲裁才能宣判赔偿嘛?既然如此,直接仲裁不就好了嘛~

所以,长久以来,劳动部门以及劳动监察部门养成了一种习惯:

“首先我们是没法儿主动监管的,就算管、管的也不是996问题。你们实在遭不住可以投诉举报。但是我劝你们不要投诉举报,一方面查不过来,一方面最终还得进行取证仲裁才能赔偿。所以你们不如直接仲裁。但你们每个人都去仲裁的话说实话也仲裁不过来,仲裁院比法院还少。所以,最佳策略是你们自己拒绝”。

逻辑大概便是如此了。


第四,还得讲一个稍宏观的问题。

就是劳动部门其实还管着就业。

现在的劳动部门,标准叫法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不仅管着劳动,还管着社会保障和就业。

而对劳动部门来说,就业其实比劳动监管重要的多。

大家要知道,监管是一类负向工作,意思就是哪怕你一天天什么都不干,只要不出事,你就是胜利的。

相反,哪怕你日理万机、鞠躬尽瘁、焦头烂额,可偏偏出了个热点事故,可能你就撸下去了。

所以,从客观上讲,监管工作真的有运气成分在,努力和成绩其实不成正比。做过监管的朋友相信应该能够理解我的话。

但就业却是正向工作,就业率、失业率等等都是有指标的,劳动部门必须完成就业指标。

这时候,就必须拓展就业渠道,让企业尽可能的用工。

这时候,矛盾就来了。

如果你执法真的很严,管得很到位,那么这帮企业几乎各个违法,那么企业就要规范、就要整改、就要赔偿,甚至小微企业可能就做不下去了。

这么一来,企业就只能用脚投票,你这儿严,那我就去送的地方,长三角严、那我就去京津冀。

从宏观看,严格劳动执法必然会降低就业率,企业全跑光了。

而且,面上996是规范了,临时工、短工、小时工、非法工等问题反而会愈演愈烈。

对劳动部门来说,将是就业率、不规范用工关系、甚至社保缴费的三重打击。

这么看来得话,两害取其轻,还是996好一点,别把企业整毛了,跑路了、或者走弯路,倒是更没法收拾。


最后提一嘴,上诉阐述的原因,相信很多人肯定是不满意的。毕竟我似乎是在为劳动部门说话。

其实,非也,我和劳动部门非亲非故,客观分析而已。

有人可能也会说,说那么多理由,难道就不执法了?就任由996?

这里,我觉得根子上的一个问题,是我们的部门,其实很难跟得上市场的步伐。

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它的变化性,应变性是很强的,各种手段层出不穷。

造假永远是简单的,但是要破解造假,收集违法证据,成本则是成倍的。

刑事案件能够破案,那是投入了海量的公检法资源,为的是终极的公平正义。

可劳动就不一样了。

大家说是说吐槽996很嗨,可真执法的时候,对于案卷、事实、证据,一样都不能少。

证明收入、证明劳动关系、证明上下班、证明工作量、证明加班、证明时长、证明工作质量,每一项都不比刑事证据要求低,都要尊重事实。

可实际上劳动部门的配置根本达不到这个要求,也没什么资源倾斜,也就996热闹一阵。

所以,劳动部门根本跟不上企业的手段,甚至都无力查清事实,如果每个996都要和企业博弈查清,那是不可能的。

最终,只能依靠宏观的市场供需机制

等企业招不到人了,人力更金贵了,自然就不敢996了——只能寄希望于此了。

市场才是最终手段,如果人力供大于求,那么,再多的监管也救不了996,企业的办法总比困难多。

所以,劳动部门这句“劳动者可以拒绝”,它的潜台词是:

只要市场供需支撑,那么劳动者你完全可以拒绝,直到完全规范的企业招录你。但是,如果大家都找不到工作,你都不挑了,那,还搞个毛啊。

很多朋友对此贴展开了讨论。

有一位人社的朋友发来消息,表示我写的和他面临的工作现状一毛一样~

还有一位朋友分析,政府行政往往不是大众想象的那样,和我写得一样有很多内涵复杂性。

对此我很欣慰,感到我没白写。

不过更多的朋友见到我分析内涵,便将我视为了劳动部门的代理人,他们认为,但凡你没开骂,你就是同伙儿,还分析,有啥可分析的。

说得也是,事实既已如此,一切的分析难道不是辩解么?

没办法,辩论确实是我的癖好。根据朋友们的回复,我甚至觉得还有两个问题值得讲一讲。

第一,很多朋友谈到了西方,谈到了资本主义,认为连万恶的资本都比我们注重劳动保护,我们难辞其咎。

这个我不同意啊。

你提其他的,我还综合考量考量,你提西方资本主义,那我就可以干脆的回答你了。

很简单,西方在全世界打劫了几百年,每打劫一年都相当于你白干十年。

所以,西方获得了大量的原始积累,这些原始积累进一步转化成了知识和科技优势,这些优势又成为了高端产业先发和军事压迫。

于是,西方资本主义用强大的劫掠资本、高端优势、军事威胁,压迫住了全球人民的钱袋子。

你干得越低端,越没有劳动法。低端工厂被西方压制了利润,从来就没有好过的,血汗工厂不就是996么?

所以,西方才可以“讲劳动法”。

所以,不要搞反了,如果你恨,我倒劝你恨西方资本,而不是恨咱们自己的厂。

同样,也不要傻乎乎的羡慕西方。

羡慕是指,同等竞赛,人家做得好,你可以羡慕。

现在是,人家打劫了你,所以人家做得更好,你应该恨,而不是羡慕。

我白手起家,比你有钱,你可以羡慕;我抢了你的钱,然后比你有钱,你羡慕我?你什么思路?我笑死了。

这么说法,任何西方世界国家,如果是站在和中国一样的起跑线,只会比我们更拉胯,更不讲劳动法。


第二,很多人谈到了工会,说工会为什么没有发挥作用。

这个问题不能明说啊。各位自己看看能否想明白。

编辑于 2023-05-07 17:59・IP 属地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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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官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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