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一下内容,妥妥又是新闻学魅力(甚至nfwx)时刻了。

整个犯罪的关键,不是代码,不是漏洞,不是远程控制,也不是老人机。而是手机公司有内鬼。
手机公司想搞用户,不是手拿把掐?
但是本新闻妙就妙在,手机公司的问题一带而过,反而聚焦在这个代理商小卡拉米上。500多的犯罪额,小卡拉米分多少?内鬼分多少?手机公司自身承担多少?
再回忆一下原文:
通过熊某将增值服务代码写入老人机的主板中。
既然是通过,怎么后面熊某被起诉了?既然是合谋,你写什么【通过】
就这么说吧,如果某天小米内置了一个恶意扣费软件,是不是抓这个恶意软件的负责人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