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本回答与问题无关,是这个事引发的个人思考
目前大多数父母是缺乏人权教育的,比如文章里这段话:有的父亲声泪俱下,把潘柏林堵在办公室,差点给他下跪:“我宁愿这个孩子没有了,也不想他变成这样一个不男不女的样子。”这种言论就好像孩子不是一个独立的人,而是他的财产,想有就有,不想有就没有。
短期内要改变这种观念是很难的,建议国家允许未成年子女起诉父母,如果孩子受到父母的压迫,可以请求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要求法院剥夺父母抚养权,进入福利院由国家承担抚养义务。
另外,鉴于目前的低生育率,建议国家发放针对未成年人的抚养费(每个月起码500吧),16岁以下发放给父母。16岁-18岁发放给孩子,经孩子同意可以由父母代收。儿童福利院抚养的话,平均每个孩子的拨款肯定得再高一些,应该保证福利院的孩子得到的各种资源不低于中等收入家庭的孩子。财政再紧张也得挤出钱来,基建少搞点无所谓,现在基建已经很好了,当务之急是把总和生育率拉回到2以上。
针对孩子发放抚养费,有一个好处就是,减少孩子的心理愧疚,父母pua孩子的一个理由经常是我辛辛苦苦把你养这么大容易吗?如果国家分担一部分责任,孩子就可以说不是你把我养大的,而是国家把我养大的
发布于 2023-01-12 15:10・IP 属地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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