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情侣网恋同居后谈婚论嫁,男子提出分手后要求返还三金及彩礼,如何看待此事?彩礼返还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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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1日,见面开始同居并谈婚论嫁,王先生给了三金(注意:三金还是给前女友买的……)和一万元;8月3日,王先生就提出分手。
四天就经历了见面、同居、谈婚论嫁、分手,我愿称之为最短婚姻决策……
由此观之,此事并不复杂。这李女士不想归还三金和一万元,心里的真实想法可能是:你睡了老娘四晚,不掏钱就想走???
王先生想把这些财物要回来其实很简单,只要证明给出去的财物是用于谈婚论嫁即可。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彩礼的确可以要求退还。
虽然李女士很不情愿,并表示10000元是恋爱消费,奈何双方微信聊天记录多次提到彩礼内容,法院也将此10000元认定为彩礼,那只有退还的份。
就是下次王先生再谈婚论嫁时,又可以把70g的三金拿出来了……到时候新闻报道可以说是给前前女友及前女友买的……
发布于 2023-01-11 17:51・IP 属地上海查看全文>>
忘忧草 - 75 个点赞 👍
情侣分手,退还所有的经济往来,这不很正常吗?
人家奔着结婚去的,现在结不成了,就一拍两散,现在两人是陌生人
陌生人之间有债务纠纷吗?
也别说这事儿是谁吃亏谁占便宜,
女的说自己被白睡了,男的呢?
说好的男女平等,你们看看平等吗?
结婚了就是双方的财产
不结婚大家各过各的
平时的花销就算了,但是贵重的东西一定要交还给人家
而且每个女孩子要记住:如果不是以结婚为目的收非常贵重的礼物,被人追回是理所应当,人家也会轻视你。
自尊,自爱,自立。
编辑于 2023-01-11 08:36・IP 属地河南真诚赞赏,手留余香还没有人赞赏,快来当第一个赞赏的人吧!查看全文>>
无奈的MAX - 5 个点赞 👍
根据最高法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的规定,这三种情况可以退还彩礼:
第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这种情况,男女双方可能只是办了酒席,但是没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分手的话是可以要求退还彩礼。
第二、领了结婚证但没有共同生活。这种情况虽然说双方已经是夫妻了,但是男女双方并没有同吃同住在一起,在离婚的时候也是可以要求退还彩礼的。
第三、婚前给彩礼导致男方家庭生活困难的。有些地方的彩礼可能动辄十几万或者几十万,对于家庭比较困难的或则家庭情况一般的,在支付了彩礼后可能就会负债累累,这样的情况离婚的话也是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发布于 2023-01-11 17:00・IP 属地湖北真诚赞赏,手留余香还没有人赞赏,快来当第一个赞赏的人吧!查看全文>>
张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