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为什么这么多法律专家一副“这个没有办法”的口气,
左一句“既判力”,右一句“从旧兼从轻”,学法学到“共情”都做不到了。连人性都学没了。
我明确告诉大家,从人情上看,他值得同情。从律法上看,中国是有“特赦”制度的。并且几年前还使用过特赦。怎没会没有解决办法呢?刑法的“谦抑原则”这个时候怎么都不提了呢?
来一个最基本的假设,你觉得这个货车司机把他现在放出来,他会造成巨大的社会危害吗?用你的良心去想。然后你会有答案的。
编辑于 2023-01-11 08:42・IP 属地中国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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