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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是到底是互相成就还是互相牺牲?

小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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牺牲。不扯没有的大道理,以现实说话。

现代的婚姻,它是利益的契约关系。而非感情的纽带。

当婚姻只是靠利益交换的筹码,它就是牺牲感情的。

有人说,我牺牲了感情,得到了物质。

但现在有婚前资产证明,是人家的就是人家的,不是结了婚,就是你的了。

离了婚,你大概率净身出户,还可能要给对方带留下的孩子。

现在离婚要彩礼的事件层出不穷。

加更。

法定的离婚退还彩礼的条件有:
1、 只是订婚的彩礼,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离婚彩礼必须退还;
2、 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的,一方要求退还彩礼钱的,必须退还;
3、 因一方婚前给付彩礼钱,而导致生活困难的,对方应当返还,生活困难必须达到无法维持当地最低的生活水平。实践中,夫妻离婚并不必然导致彩礼的退还,若男方在离婚的之后主张返还彩礼的话,则需要满足司法解释中规定的返还情形,这样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而在返还彩礼的时候,一般情况下也是无法全额进行返还的,这点还请大家能够注意。

再次加更

离婚退嫁妆。

1、结婚登记前陪送的嫁妆应当认定为是女方父母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所以,婚前陪送的嫁妆,离婚时可以要回。

2、结婚登记后陪送的嫁妆一般应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法律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因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陪送的嫁妆就属于父母对双方的赠与。除非父母在陪送嫁妆时明确表示是赠与女儿一方的

3、婚后由父母一方出资为女儿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女儿的名下,视为对自己女儿的赠与,则该陪送的房产为女方的个人财产,离婚分割时不参与共同财产的分割。

个人ps,结婚后房产加名字的问题,大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很多人因结婚加不加名字闹矛盾。

编辑于 2022-12-24 21:25・IP 属地广东
我吃白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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