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位妈妈接女儿放学,在回去路上买馕饼时,妈妈让女儿去付钱。女儿一不小心输成了30004元,没有注意就给店家付出去了。因为收款码是老板的,妈妈询问店员能不能退款,然后重新支付?店员表示老板不太方便,要等2个小时。
在等待期间,女儿知道自己弄错了,害怕店家不退钱,着急地哭了。而妈妈则给教育孩子树立了一个好榜样,不仅没有责怪,还安慰女儿不要着急。女儿的担心和妈妈的暖心,值得鼓励,钱财乃身外之物,不要因此伤害了孩子和感情。等了两个小时之后,老板回来就把多收的30000元退了回来,也为老板的深明大义点赞。很多网友评论,耽误了老板的事情,要向老板道歉,而有的网友则评论不需要道歉,老板多收了钱,有义务退还。这件事从法律上怎么来说呢?一块馕饼肯定不值30000元,但买家不小心付了30004元,对于多付的30000元,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属于法律规定的不当得利。
,《民法典》第985条是这样规定的,“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显然,在多付和错付的情况下,店主在法律上有义务返还的。如果拒绝返还,除了返还之外,还要赔偿损失。
发布于 2022-11-25 14:28・IP 属地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