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我自己吧。一个典型案例。
19年12月22日,入职廊坊的“河北亚创文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入职前谈妥试用期12k一个月,转正22k。
入职时正好赶上“口罩”第一年,基本上在公司住了2个多月,期间吃住睡都在公司。
工作期间,看见了不少来要帐的人。顿时心生疑虑,遂找副总沟通缘由,副总都以各种理由搪塞过去了,并信誓旦旦声称绝对不会拖欠我薪水。
结果干到2月底,也只发了12月最后一个周的3000块薪水。
于是找到财务,问什么时候发工资?财务竟然一脸懵逼的回我“我不知道啊?没听说啊?”
我擦?
遂当天离职,第二天找到劳动仲裁。
经过与仲裁的沟通发现这个活自己整不了啊,于是花了3000块聘请了律师,全权委托律师处理。
等了半年吧,终于等到仲裁开庭,最后判这 b公司赔偿我42000元。
以为这就ok了,结果这 b公司说没钱。那我就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于是再花了2500元委托律师处理。
又等了半年,结果执行局告诉我查不到对方公司名下财产,保险、车、钱什么都查不到。然后就让我签字结案。
我就问执行法官,那我该怎么办?
执行法官答:只要你能明确对方的财产线索,就可以来和我们申请强制执行。否则我们每半年会查一次对方的财产。
到现在已经2023年了,除了我搭进去的5500元律师费,再毛也没看见。
你说,我请律师了都是这样的结果,你让那些仅靠自己力量的打工人,岂不是男上加男
发布于 2023-01-24 13:07・IP 属地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