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不想地域黑,但这事又发生在黑龙江,昨天那起奶茶店员工没先说“扫码”被口头责令关门的新闻还没下热搜呢。
官方回应这一行为属于“矫枉过正”?在我看来,这不仅仅是矫枉过正,而是滥用职权,将公权力作为个人作威作福的工具。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营业场所工作时间佩戴口罩有必要。但没有顾客进店的时候,女子躺在最里边私人区域的床上睡觉也要戴口罩就有点强人所难。检查人员进来后,女子并未上前接待,听到像是检查人员质问后,才站地上反驳。此时,她都没穿鞋。
昨天那个责令奶茶店关门的事件,最后的处理结果是这样的:
鉴于王某某等人在执法检查过程中,执法不规范,方法简单粗暴,态度生硬,以商家没有第一时间要求扫码为由故意刁难,以检查为名滥用职权,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依据相关规定,县纪委监委给予王某某政务记过处分并建议调离执法队伍;给予工作人员金某某、赵某批评教育处理;给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管副局长康某诫勉谈话处理;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进行深刻检查。
首先,认定检查人员故意刁难群众,属于“滥用职权”。直接涉事检查人员被给予记过处分并将调离执法队伍。另外两名没开口说话的同行检查人员被批评教育,涉事人员所在单位的分管领导诫勉谈话,单位被通报批评。
牡丹江的通报对检查人员的行为都不敢认定为“故意刁难群众,滥用职权”?仅仅认定为“矫枉过正”,又何谈对其严肃处理?如果不严肃处理,又何谈警示队伍?负面典型没抓到位,后面还会不会发生类似事件?
另外,根据涉事店主反映,检查人员没有穿制服,属于不规范执法。至于有没有出示工作证、有没有给予书面处罚通知书尚不得而知。
我好奇这个所谓的《黄牌警告》是什么东西?制定这个《黄牌》的依据是什么?张贴在人家店门口的依据又是什么?拟制法律可不是一个基层执法部门有权干的事。

还有今天这几位上门道歉的同志,身上的衣服是不是制服?要求人家删除监控视频的依据又是什么?
敢作就要敢当,发现问题后,首先是道歉,其次是处理涉事干部,接着要举一反三、全面整改。跑去人家店里要求删除视频既没法律依据,也没这个权力。很显然,道歉的诚意明显不足。
编辑于 2022-11-12 18:11・IP 属地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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