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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无故开除女员工,收到仲裁后恶意用 100 多斤硬币清偿被罚,如何看待此事?该事件反映出哪些问题?

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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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无良老板怎么现在这么多,类似的新闻这几年发生了好几次了。

老板们能不能学点法律。

求求各位老板们,学点法吧,学一点。

就算不学劳动法,那咱为了不当老赖,最基本的法律常识和基本道德要有吧?

遇到这种情况,教你一招,必然有用。

直接说明金额不足,要求老板当场清点啊。

这一万个硬币,清点起来绝对是个体力活。

你要是中间再打个岔,继续重新清点!

老板们的想法想必是“才上了十几天班,要什么工资,对公司毫无贡献,竟然还要什么违法解除赔偿金?这是个啥?”

拜托各位资本家们,多上上网,现在短视频当道的时代,哪个劳动者还不懂一点劳动法,员工们都在进步,你再不进步,你不输官司,谁输官司。

天真的老板,应该是学习了人民币不得拒收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本案中,公司特意去了多家银行兑换了122斤的硬币,无非是想最后恶心员工一次,但是这种老套路,早就被法院处罚过了无数次。

老板有这个功夫对付员工,不如多看点法律,免得下次官司还是输。

法院对付这种准老赖也是措施强硬,一定要点赞!

这种恶意消极对抗的不仅仅是员工,而且还包括了法院,毕竟这么多钱,你让执行法官怎么清点?

执行法官是不是也可以要求老板当场自行清点?

现如今,硬币竟然成了一种报复性的手段,

所以,用122斤硬币支付明显是阻碍了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最终法院罚款5000元,合理合法。

而且,罚款已经算是最轻的一个处罚了,按照法律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拘留。构成犯罪的,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后,真的感叹,毫无格局老板自己以为是的小聪明,反而造成了更大的损失,这种社会新闻,以后还是少一点,员工合法维权不易。

发布于 2022-11-04 17:25・IP 属地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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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袁亚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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