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处罚决定行为没有问题,处罚五千适当,被执行人不冤枉甚至我觉得应该对其进行司法拘留。
这个不是对于人民币的拒收行为。所以不能硬搬人民币是法定货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的相关法律和条例的规定,要把这个事情带入到具体的案件中去分析。
这个案件本身是执行案件。已经确定了生效的仲裁裁定。而被执行人(公司)并没有履行,而是等申请人申请执行,对于这一行为消极对待自己应该履行的义务,本来可以通过转账等方式进行,确通过硬币的形式进行交付,从主观上,已经形成了一种恶意的抵抗行为。
而法院执行部门作为生效仲裁裁定的具体执行环节,主要的目的是督促促使从法律上要求被执行人履行生效裁定义务,并不存在银行或商业机构收取相关货款或存款的查收义务。
所以,被执行人的行为确实已经严重阻碍了法院的正常执法工作。
这样的公司这样的领导,品行不行,尽量远离这样的公司吧。

珍惜当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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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2-11-04 16:05・IP 属地江苏